今天,大管理首席社会与管理专家官无为,对富士康的,11跳,12跳,连跳现象,发表观点,驳斥郭台铭的管理无问题论,全文内容如下:
观点1:是郭台铭的管理问题,不是个人情志问题
郭台铭昨天表示,跳楼主要是个人情志问题,不是管理有问题。
我认为,这个论调从管理理论上是站不住脚的,现代新管理思想认为,管理制度,从来不是管理者单方面的事情,是与被管理者直接相关的,同一套管理制度,对于不同的被管理人群而言,取得的效果是有很大不同的,管理者,必须对管理的结果负责!而不是对管理制度本身负责!结果不好,就是制度不适合!
比如,若把同一套制度,同时用在未开化人群和受到良好高等教育的人群中,效果必然是不一样的。当管理者把这套制度用于合适的人群中,作用好时,这是管理行为的正确,把同一套制度,用于未开化人群,产生很糟糕的结果,那责任在谁呢?在这些被管理者为开化吗?不是,责任还在于管理者,是管理者,采取的办法不合适这群被管理者!
郭台铭也许会辩解说,过去也是这制度,为什么没有出现问题呢?为什么30岁的没有跳楼的?
我认为,即使过去没出问题,即使对年纪大的员工没出问题,还是不能认为,管理就没问题,不能说就是跳楼者的责任!因为新一代的变化是社会造成的,我们的管理必须适应社会规律!社会使人变化了,我们就要调整制度,以适应新社会!
社会是发展的,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人的自主个性得到了空前发展,而在这种条件下,旧管理学中,旧管理制度中,把人当机器的内核就越来越不适用,主要是不能让新一代网络青年适应,同一套制度,用在30岁----50岁的人身上可能没问题,因为,经历的不同,他们是大机器时代的人,已经习惯于在被控制下工作,而用在20岁青年身上就可能出问题,因为他们是网络时代的主张自主的青年!你一套制度用在不同群体中,用在不同时代人群中,那还是管理者的错误!
郭台鸣辩解说自己办的不是血汗工厂,情志失常不是逼迫、强制、甚至击打的结果!加班是自愿的!
假定郭台铭没有办血汗工厂,没有实行黑社会管理办法,没有强制,仅仅是靠用金钱引诱小青年加班,因自愿加班过渡,导致身体不正常,最终失常!那仍然不能说和管理没有关系!那是这种经济制度导致了他们的精神脆弱与失常!那就说这套制度,不适合这个人群,难道还能怪罪这群20岁的小青年都脆弱吗?不能!因为,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谁也不能指摘,只能说社会带来的人性的变化,管理者没有认识到!
观点2 政府可以出面要求郭台铭,对结果负责,停业修整,降低工作强度!
即使没有黑社会行为,至少是劳动强度过大造成的,那就必须改变这个强度。
如果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追逐利润是天经地义,政府无权利要求其改变强度,在中国可以不一样!
从理论上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可以允许,在中国绝对是不该被允许的,中国的发展不是为了资本家,而是为了人民大众的发展!中国如果允许,把人命放在资本家利益后面,那中国就是忘记了自己的社会主义是什么!
一个企业出现连续死人现象,已经不完全是经济行为,它已经上升为治安和刑事犯罪行为,全公司都应该为此做配合,不找出问题,不该允许其复工,这种连续的刑事案件,公安系统有权怀疑他们杀人的可能,有权利要求他们停业,配合广泛调查!直到找到真相!彻底解决了问题!
现在允许他们一边干活,一边调查,那有几个人能说实话?这个调查过程广度不够,深度也不够,应该要求其停业,并发给员工工资!
中国是大众的政府,这就是和资本主义不同的地方,我们绝对不该为了GDP允许让资本家在中国弄死人!这是中国的性质决定的,是原则问题,是不能交易的!其重要程度,就如香港主权,不容交易,没的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