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穗二十四条的出台,为什么不能像深圳,上海的那么实质,影响了谁的利益?
二十四条细则暂未规定限购措施,是不是考虑到新政实施后,广州市楼市已有了积极的变化,市场成交量出现萎缩,市场观望气氛浓厚,新政“抑投机、遏房价”初显成效,那么,是不是就只在细则上收一收手,围绕政策喊一喊口号呢。
- 不限制热钱的流入,那么“炒”是不是会再度成为热点?
二十四条没规定限制境外购房,只是在房价涨得太快时采取限购等临时性调控,不限制海外购房者购房,那么也就等于接受了海外的热钱流入,在415政策出台后,恒大全线85折优惠,在24条出台后,保利城一天狂销600套,这说明什么?房在继续卖,楼在继续炒,如此“遏制”只怕是楼价又会和过去一样,出台一次新政,楼价就疯长一次。我很想不明白,广州市政府胆子也太大了,这个时候敢跟中央对着干?
- 第三套房贷权限的下放,成为谁家利好?
细则中关于房贷权限下放到各商业银行,那么各个商业银行所制定的首付及利率水平也各不相同,市民也必然需要更多的咨询,更多的考虑,“货比三家”选择最划算的首付和利率水平。这无形之中就把银行推向了竞争的轨道,竞争愈演愈烈,银行为了生存和获利,最终就都会回归新政前的一切。限制银行放贷就又成了一句空话。银行一旦推波逐浪,中国楼市想不疯狂都不行。中国楼市再疯狂,中国的明天会怎样?
- 政府的“稳定住房价格”,“遏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加大市场监督力度,维护房地产市场良好秩序”会不会只是说说,衡量标准是什么?
不设标准的稳定,没有计划的遏制,单靠相对的监督和维护,是不是太空洞?积极正面的营造舆论导向,呵呵!请注意,没有实质的得益,谁会积极正面舆论?发展商、媒体还是购房者?
201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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