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38套房产的大手笔咋炼成?
耿晓军原是“清水衙门”安徽省黄山市园林局的局长,他在四年时间里先后置办了38套房产,总价值达到2000多万元。日前,耿晓军被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5月27日《法制日报》)
在这个买房难、住房难的年代里,一个看似“清水衙门”的园林局局长居然能在4年当中置办了38套房产,真可谓是气势不凡、雷霆万钧。曾记得央视著名记者柴静在专访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贺铿时,其中有一段对话是这样的——柴静问:“我冒昧地问一句,您是副部级官员,以您的工资能买得起房吗?”贺铿回答说:“买不起。”柴静接着也说:“我反正买不起”。而在南京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季建业与市民进行电视节目互动被问到房价问题时,季建业也称,“说实话,以我的工资来算,大概也要十多年才能买到一个小房,还买不起大房。”今年的3月5日,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校长顾秉林在谈到青年教师住房问题时更是感叹不已:“每次开座谈会或者路上遇到,都会和我谈房子问题。清华附近的房子别说年轻教师买不起,我也买不起!”——笔者甚是奇怪,季建业、贺铿、柴静、顾秉林这般的名流都自称买房困难,那么耿晓军又是凭什么财富庞大到了置办38套房产(其中37套为商铺)的地步呢?
报道说,办案人员不无调侃地表示:“不把贪的钱存起来、藏起来,热衷于以钱生钱”,这就是耿晓军的生财之道,因而 “把耿晓军称为有商人头脑的的贪官一点也不为过。”——设若耿晓军的38套房产确实是因其具有商人头脑也就罢了,但偏偏又被定义为了一个“贪官”,这其间的问题又说明了一些什么呢?
有关耿晓军的经商经历,人们或许充满好奇,但设若耿晓军的“奇才”离开了其特殊身份,离开了手中的权力,他还能够这么“有才”吗?与那些位显权重的部门比较起来,园林局局长的位置多少“清贫”了一点,但毕竟也是“衙门”一把手不是吗?按照“权不在大小,只要能用好”的游戏规则,谁又能保证“清水衙门”就不会变成“浑水衙门”呢?
经查,2003年至2008年3月,耿晓军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园林局苗木、花卉供应商凌裕康、谢金宝,工程承建商李东海等人所送钱物共计人民币88.1万元。据送钱物最多的凌裕康供述,为了和耿晓军搞好关系及催讨苗木款,2004年,送给耿晓军8万元;2004年年底,4万元;2005年,再次分两次“上供”5万元;2006年,11万元;2007年,7万元;2008年,3万元……然而,这样的“收入”仍然满足不了耿晓军的“胃口”,在行贿者宋鹏翀的证人证言中,记者看到了这样的供述“我在市园林局承接了亮化工程后,共向耿晓军行贿了28万元,其中,有耿晓军以市园林局福利费名义要了2万元,去日本考察要了2万元,还有一次耿晓军路过黄山区六角楼要了6万元”。 ……
事实证明,耿晓军之所以能够在黄山园林领域为所欲为,一个关键的原因就是其在黄山市园林局任职时间太长,再就是监管的缺失和沉默从而导致其成为了一个为所欲为的“土皇帝”。同时,耿晓军案也足以说明腐败不在于单位强弱,而在于贪腐者的贪心有多大。对此,安徽省研究员社科院胡从发认为,一个小小的园林局局长违法乱纪长期失去监管,折射出干部交流必要性,“岗位不热门,不是领导的关注点,自己认为不受关注,被遗忘,坐成‘土皇帝’,或许是近年不被看重岗位贪腐多发的主因”。——是权力就会有被滥用被私用甚至导致腐败的可能,因此,我们决不能因为某个“衙门”口挂了“清水”两个字就放松了警惕、放松了日常监管!
在房价攀升的今天,区区一个市级园林局的“一把手”却在4年间置办了38套房产,如此令人瞠目结舌的大手笔,到底是怎样炼成的???!!!
(李吉明2010年5月28日于河南新乡 邮箱:[email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