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税不能推出


我觉得不适合推出物业税


第一,中国的税种已经太多了,多到远远超过一般的国际水平。就拿缴税多的澳洲来做比较吧,我国所缴税种至少是别国的三倍还要多。五花八门,数不胜数。国外个人和企业都可以各自网上报税,因为税种简单,税法清晰明了。而中国税种变化多端,层出不穷。更荒唐的是,国际标准是税收增长和国民收入是同比进行,而中国的税收增长比老百姓收入快两倍以上。


第二,土地出让买卖所得收入是地方财政总收入的30%,接近40%。而偌大的中国还有那么多的国有资产和土地,政府财大气粗,财富无边,相对应的是老百姓资产财富却少得可怜。小的时候学政治,老师就教导我们要把国家利益放在个人利益之上。难道国进民退是可预见的,是计划好的?而物业税的推出会让“国进民退”越演越烈,让“藏富于民”这个梦想,更加遥不可及。


第三,物业税的推出不符合基本法理。在其他国家,拿澳洲作比较,购买房产后,土地及房产是永久性归个人所有,而中国最多只是租用70年。所以物业税在澳洲合理,在中国就不合理了。本来就是租来住的,在不从事商业买卖的前提下,为什么还收税呢?合理吗?你出台这个税法,又合法理吗?


第四,中国各样的税赋已经让人民压力甚大,而物业税更是加大对老百姓财产的摄取,如果是为了配合房价调控这样的宏观政策来施行的话,就更加需要非常严肃,严格的立法过程。仔细分析这样值不值得?千万别造成短期调控了房价,而长期让子孙后代遭殃的后果。


第五,颁布任何新税法之前,地方和国家财政必须要做到先透明,先阳光。要让老百姓心服口服,不然的话一千年钱那句“苛政猛于虎”又会重新变成普通老百姓的感叹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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