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层前不久推出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对市场的投机力量进行了打压,市场上涨的势头终于遏制住了,大型房地产商已经开始打折销售,但价格目前还没有出现较大幅度的下跌,笔者认为单单是提高首付的政策,恐怕还是不能完全遏制住房价上涨的势头,必须在如何提供供给上再做文章!
任志强说,政府要加大供给,其实是一句空话,地块的推出从拍卖,到建设,再到销售,是一个几年的过程,而且现在很多大城市能够提供的土地资源已经有限,二三线城市外扩的步伐太快,农村耕地的占用,并不是两全其美的结局,所以提高供给,还是有些远水解不了近渴!
房子是给富人盖的,此言完全是满口胡言!一套房子,不就是水泥钢筋组成的碉堡,在现代化的工具使用下,一套房子和富人扯不上关系,难道一个普通老百姓一生的积累,还换购不了一套房子,要是一个人从25岁开始给自己盖房子,65岁时,一年盖一间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他却买不起房子,只能说明要不就是房价人为的炒到天价高估,要不就是盖房人的工资低估,无法买的起房子,在我国,建筑工人十年可以盖很多房子,但他仍然买不起房子,原因就是房价的高估和工人工资的低估。房子中的价格包含四个利润抽取环节!一是土地出让金,天价拍卖!二是房地产商的暴利,地产商最有钱,暴利的获得者!三是中间的天价边际成本,包括关系的疏通,复杂的审批环节,建设手续,四是中介,炒高房价的投资客,所有的支出最终只有一个承接者,就是购房人!
目前的调控政策只是在调控购买者,对于房地产商和投资行为没有调控政策,所以说政策的完整性不够!这就为房价的反弹提供了隐形条件,一旦人民币升值,房价上涨将死灰复燃!
对此,笔者的建议是立即出台房地产空置税,物业税立案漫长等待,而且也不合理。只有居住权,何来物业税?房地产消费税也不好,总是在打击消费,对消费者不公平!
出台房地产空置税,可以把大量投资客囤积的房产,房地产公司囤积的房地产加速推向市场,短期加大供给,必然会平抑高房价,是一个立竿见影的方法!
至于对什么样的房子界定为空置房的收税对象呢?
笔者认为满足以下几个条件的就可以对其收税,
1:房产6个月以上是毛坯房的,自然是收税的对象。那些炒房客就匆匆装修一下,躲过收税!所以再加上下面第二条。
2:个人名下超过第三套房子,6个月没有居住的,(是否有电费产生,物业公司可以调查)。空置税以物业管理费作为基础,可以按照管理费2-3倍收取,其中的5%提取给物业管理公司,自然会有人盯着这些空置的房产!
3:只要完工的商品房,在3个月之内不对外开始销售的,即开始对房地产商征收空置税,这样一来,那些囤积房源等待未来以更高价推出所谓珍藏单位的无良房地产商就只有赶快加大抛盘的力度了!
只有出台这样的政策,房地产空置的情况将大大减少,社会资源将不会大量浪费,万家灯火的日子就会来到,否则房子演变为投机的工具,你建多少,被投资方囤积多少,供给的矛盾将长期存在下去,房价也将高烧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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