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追讨劳务费案件维权的技巧!


     

本人承办的一起追讨工程款的案件:

委托人是一个具备资质的劳务公司,在为发包方从事了约定的劳务工作后,发包方以不存在的资金紧缺为由拖欠劳务报酬,委托人因此启动了法律程序。但是存在以下障碍:1、双方之间的劳务分包合同只盖有委托人的合同章,发包人处只有一名发包人的员工签字,而发包人对该签字不置可否。2、发包人没有财产可以执行。

办案第一步:证明合同关系。

本人介入后,同委托人在第一时间内找到该工程的监理,要求监理出具证明,但是监理工作人员对于作证比较为难,在此情况下,我们及时向法院作了申请,法院虽认为委托人应该举证,但是同时认为该案可以进行调查取证。这一招如同拨云见日,使委托人如愿的证明了双方的合同关系,为案件的胜利赢得了曙光。在经历一审、二审后,中级法院判决发包人支付委托人劳务费。

办案第二步:查找财产线索。

委托人在胜诉后,由于发包人拒不执行判决且对财产的隐匿,我们未能查找到发包人的财产,案件陷入暂时的僵局,于是我们转变思路,设法找到了发包人的一个分公司,巧妙设计获取了该分公司的帐户,这一结果像一记重锤一样使案情骤然起变,执行自然顺理成章的完成了。

办案第三:总结

针对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完善,增加违约金条款,约定发包人不支付劳务费时承担的违约金,这样对于发包人将是一个有力的约束。

 

一个委托人基本上失望的案件得以很好的解决!

 

 

刘玉庚律师

北京市京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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