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2010年6月12日正式对外发布,旨在解决城市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举措,是引导城镇居民合理住房消费,调整房地产市场供应结构的必然要求。
其实,公共租赁房是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等民生保障性住房的必要补充和有益完善。
中国目前推进的公租房有和国际接轨的意思,但覆盖面很窄,只是主要针对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的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
和境外和国际比较,我们中国的公租房受众窄,起步迟,投入少,只是走了“居者有其屋”万里长征的第一步。比如——在我国香港地区,也有近一半的中低收入的市民(约占香港总人口的50%)居住在政府为其提供的“公屋”(租屋)和“居屋”(五折优惠购买)里;新加坡的组屋政策覆盖了85%的居民;瑞典的公益住房政策:政府对私人建房与租房者采取平等的态度,瑞典政府住房政策的目标是使全国人民有宽敞与廉价的住房,瑞典的公益住房面向100%公民,并不仅限于低收入家庭。
从目前来看,我们国家的省市县地方政府对公租房的投入相对于波澜壮阔的中国楼市而言,只是沧海一粟,更是蜻蜓点水。
有人担心,这次的全面启动的公共租赁房建设是否会像以前利民的经济适用房一样,雷声大雨点小,会变样,半途而废,腐败连连,我想各级政府此次一言九鼎,不会耍什么花样和大打折扣,更不会让民众失望再失望!
我衷心的期盼,随着国力的增强,中国的公租房系列能否演绎成公益房系列,不应是夹心层的专利,的确要真正与国际接轨,不仅仅是少部分弱势群体的生活驿站,而是大多数中国人的和谐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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