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穷人富人混住的政府误区


本文将发表于本月出刊的《T3秀》杂志置业专栏中。《T3秀》杂志可在机场各VIP室和要客室索阅。

昨天,媒体一则报道的标题很是扎眼:武汉开发新楼盘,将富人穷人混居。报道说,武汉市决定今后不再在偏远郊区单独建造经济适用房小区,而是在开发商建造的商品房小区中配建,让富人穷人混居。

政府公开明确政策,让富人穷人混居一处,本人认为多有不妥。此不妥一是所传递的信息,对城市和谐氛围营造易产生误导,二是违反了市场规律,对房地产合理发展和市场秩序营造不利,三是说明一些地方政府对保障房建设仍存在认识误区,之前是低成本将穷人推出城了事,现在是千方百计让开发商担起建设责任,相对减少自己的投入。

 

中国有句俗语——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不同社会阶层人群分群居住生活,此乃古今中外不同文化、不同制度国家城市社会构成的固有规律。若反其道而行之,恐对社区和谐和社会稳定有弊无利。任何城市社会都是富人、穷人,以及中产阶级的统一结合体,但这并不意味着富人、穷人和中产阶级必须要混居于一处。当我们城市在市场经济背景下,社区作为越来越明确、越来越重要的社会集合分子,社区多元化已是一种趋势。公租房、经适房等低收入保障房人群居住社区,中产阶级居多的商品房社区,以及少量财富阶层聚居的豪宅社区,共同构成一个城市的居住社会。

 

尤其是现在我们社会普遍存在的仇富心态,若让富人穷人混住,势必引发更多因生活琐事招致的磨擦和纠纷。若处置不当,甚至会引发大规模的社会冲突。

 

孟母择邻而居。千年以来古人即有的择居信条,在当今已完全市场化的社会中,更会大行其道,并且更符合市场化规律。欧美国家城市,房产大多是以座落在某某区、某某街定义其价值,这些区和街往往是这个城市某阶层人聚居的代名词,比如纽约的上东区、LA的比佛利街区、东京的银座区等都是世界赫赫有名的富人区,房价居全球之首;而同样在这些城市,同样在接近的位置,由移民或有色人种聚集的社区则房价低廉,居者也乐得其所。纽约市中心的中央公园是周边Uptown豪宅区里有钱人晨跑锻炼、休闲PARTY聚会的圣地,但里面也有成群无家可归的露宿者,也有靠行乞糊口的街头艺人。

 

开发建造一个商品房社区,开发商商业利益以及业主们资产保值增值利益理应受到尊重和保护。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最重要前提之一,就是社区业主人群构成的“纯粹性”。不要说商品房社区,即便是政府公务员居住的“福利房”小区,您恐怕也忍受不了夏日里赤裸上身、到处随地吐痰、出口脏话连篇的低素质人群同处一地。前几年,北京海淀院校区某商品房小区,仅仅由于社区道路分隔规划时不合理,原分开居住和管理的商品房社区居民不愿回迁区居民穿行本小区,结果造成长时间两小区业主对立,甚至武力打斗,造成极坏社会影响,并且两社区业主利益都因此受到损害。此即是近在眼前的一个典型案例。

 

正如本人前述,质疑“让富人穷人混居”,并非不让富人、穷人同处。现在有地方政府对待解决保障性人群居住问题仍然沿袭了推卸责任的解题思维,这于缓解城市住房供需矛盾有百害而无一利。之前,将经济适用房小区都选在偏远又少配套的郊区。后来,经适房政策受到诟病,经适房向市内“回归”成为地方政府不得不接受的现实,于是与商品房项目“混搭”,寄希望于开发商从既有的利益中,分一杯羹给穷人,成为许多城市的应景儿措施。

 

将住经适房的穷人与买商品房的有钱的业主“混搭”,在行政指令下并非不可以实现。但是其结果却未必象制定政策人想象得那样美好。而如果真正想让居者和市场都能买账,让城市社会真正和谐,要做的就是政府要舍得把所谓好的、值钱的土地拿出一定比例,由指定的建筑商建造保障住房,开发商则用市场化手段管好他们的发展。毕竟,楞让整天挤公交车的人也去往劳斯莱斯里钻,双方恐怕都不会情愿,里子、面子都会感觉到过意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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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报名电话:010  64426699—128 王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