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不应该由开发商承建
张克禹
开发商承建公租房和经济适用房总是出现挂羊头卖狗肉的现象,结果呢虽然我们为建设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投入了很大的资金,结果却是很难看到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为什么出现这样的现象呢?关键的一点就是因为开发商的利欲熏心,和一些官员勾结只拿出很小很小的一部分搞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绝大多数用来建成了超大面积的商品房,开发商和那些不良官员便就私吞了国家用于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投入。这种现象在每一个城市基本上都出现过,影响极坏,开发商如果继续来承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很难让人信服。
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以及保障房应该由政府指定一个主体来承建,承建结束之后再转交给专职的专业机构来管理,这样做比较方便管理约束,也能够让国家政府为建设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保障用房而拿出的每一分钱用到实处。开发商必竟是商人,商人嘛他们的脑子里想方设法的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这一点没有必要去指责,这必竟是商业精神的最佳体现,由开发商来承建我们不得不怕开发商的本能——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自然就会出现拿建保障房为幌子实则建高档别墅,或者是其他类型的商品房。
开发商的公关能力也不得不承认,他们很容易攻破市长省长局长厅长的关,钞票美女金条门面房哪一样都是他们的有力武器,而这些武器的杀伤力比核弹头更有攻击性,而且是极少有败北的事情。又加上我们的这些手握大权的大鳄们又是那么愿意被他们攻击,所以开发商建保障用房很难落到实处!纵然发现问题查处的难度很大,但是如果由政府等各方面组织共同组建一个组体来承建,虽然也会出现一些问题,但是绝对比开发商承建好多了
还有最关键的一点就是保障用房的承建组体绝对不能有支配保障用房的任何权利!管理支配保障用房的主体也不能有对保障用房的承建主体有任何决定权,让开发商与保障用房的建设绝缘,只有这样才能够基本保证国家用于建设保障用房的资金能够尽量的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