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富士康“自杀传染”得到国际舆论支持


我的富士康“自杀传染”得到国际舆论支持
徐明天

    这是一个媒体和很多人不愿意接受的原因。
   4月初,我就注意到了国内密集发生的三种案件:
      截止4月7日,富士康接连有6名员工跳楼,有4人死亡2人重伤。到4月9日,深圳沙井又有一名17岁女员工跳楼死亡。同一天,一名22岁的男子在南山跳楼死亡。
      4月6日,北科大一名女大学生跳楼自杀,3月22日,北京邮电大学两名博士研究生跳楼身亡,3月8日,重庆女大学生毕业后不愿当公务员跳楼自杀。今年以来,大学生跳楼事件也屡屡发生。
     3月23日7时25分许,南平实验小学大门口发生一场恶性杀人案件,一中年男子持刀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内连伤13名小学生,造成8死5伤;3月25日,吉林通化师范学院男生校园内砍伤4名同学;3月30日和4月7日,四川大学接连发生两起刀杀学生案;4月7日,深圳某中学也发生15岁学生捅杀14岁学生的恶性案件。
     经过采访有关专家,我认为三种案件的接连发生,已经构成如前几年“非典”一样的致命性心理传染病。
     “自杀群”是指在很相近的一段时间与区域内,发生三件或三件以上的自杀事件;某一自杀事件后促成连续发生多起自杀事件的过程叫“自杀传染”;某一自杀事件成为一些人自杀的模仿过程即“自杀模仿”。深圳工厂年轻员工跳楼自杀和大学生跳楼自杀以及学校暴力已经完全具备了“自杀群”、“自杀传染”、“自杀模仿”的特征。心理学上的行为传染论和社会学习论两种理论比较符合国内以上三类案件。行为传染论认为,个人会有某预定的行为动机,如自杀心理,通常会被一种离避梯度所中和. 媒体对自杀案例的报道可能会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个人本身对行为的离避程度,从而降低了观看者对自杀的心理约束力。这就容易导致传染式自杀行为或他杀行为:一个自杀或他杀案例成为了具有诱惑力的行为模式,导致某群体中传播性的行为模仿。社会学习论认为,大部分的人类行为都是通过观察社会中的行为模式学习而来的。如自杀所引起的社会关注,可以鼓励自杀或他杀行为的再次发生。可能会因此导致个人对此类行为的约束力减弱。
     通常三大因素会影响行为传染:行为模式,脆弱的个体,及环境因素,如媒体报道的影响。在这种传染中,脆弱的个体往往受到暗示和启发,找到渲泄的形式和渠道,促使其行为走向极端。
      比如,富士康发生员工跳楼事件以来,国内媒体就紧追不放,进行密集的连续报道,并以几个版面作重点报道,指责富士康管理缺陷和企业文化与员工冲突等。这些报道事实上对一系列事件的发生起到了非常坏的作用。因为媒体的报道不但鼓励了有自杀倾向的人找到了渲泄的形式,而且还树立了渲泄对象和理由。
    按照常理,像南平这样的学校暴力事件是非常极端的,是不容易被人接受模仿的。但这类案件还是传染了,接连发生此类案件,值得反省反思。国内社会、单位、专家和媒体都应该从心理学的角度来消解社会人群的心理疾病,阻止极端行为的传染。特别是媒体应该学习对这类事件的报道方法,现在包括网络在内的媒体发达,不报道是不可能的,但是报道中强化社会不公以及对刑犯的同情,是非常不对的。
    1993年,世界卫生组织就为媒体的自杀新闻报道制订了一些规范,比如:“不作头条新闻”、“不附带任何有关照片”“不做解释或阐明自杀是为了解决问题之类的报道”。希望中国的媒体承担起社会责任,规范自杀类的报道,不要放任炒作。
    1774年,德国歌德作家出版《少年维特之烦恼》,德国出现了自杀潮,不少年轻人模仿小说情节,穿上维特的衣服,用维特的方式用枪自尽。这类经由大众媒体对真实或虚构之自杀故事的描述与自杀行为和自杀模仿上所产生的影响,后来就被称作“维特效应”。“自杀传染论”由此产生。
    研究发现,经由媒体暴露对自杀的渲染,可能会让某些个体易于接受“自杀”的行为,让潜在的自然冲动表现出来。严重忧郁的个体存有较高自杀的危险性,倘若时常接触自杀新闻,会增加人生的失望和绝望,走上自杀之路。自杀者更可能从媒体报道中学到自杀的方法,前往自杀的地点,让自杀意念变为行动。
    2005年5月台湾艺人倪敏然在果园上吊自杀,媒体在17天内密集报道,学者调查,在被调查对象中,23%的受访者因报道受到影响,在抑郁症状患者的调查中,38%的人受到影响,5.5%的人产生自杀企图。影响主要有模仿、学到自杀方法、合理化、无望感。
    经媒体报道后,同类方法的自杀案件会有所增加。1991年,美国出版一本《自由之路》的书,成为畅销书,里面介绍了各种自杀的方法,里面有一种以塑胶袋窒息残废的方法,结果一段时间内,这类方法自杀的人增长了31%。1998年,香港发生了一起烧碳自杀事件,媒体大量报道,不少人认为烧碳是一各简单容易的自杀方法,不少人模仿这种方式自杀,1999年到2000年,香港烧碳自杀的人占到自杀总人数的18%。
    1990年10月,维也纳一家酒店的主人开枪自杀,当地媒体详尽报道,也导致在三个星期内开枪自杀事件大增。
    自杀的地点也在媒体报道后受到影响。2002年,加拿大魁北克的一名主播上吊自杀,经媒体报道后,当地自杀率大提升,大部分都是上吊自杀,部分自杀者就是选择与主播同一地点自杀。日本琉璜大岛的三原山,旧金山的金门大桥,经媒体的渲染后,都成为当地的“自杀胜地”。一位幸存者曾说:“报纸应该停止对对桥自杀案的报道,大量的报道曾将这种想法深植心中”。我的这些观点,曾在博客中多次发表,不但不被认可,还引来一片怒骂。
       5月26日,在11跳之后,郭台铭被逼在龙华园区召开记者会,在他鞠躬道歉,媒体作了充分报道之后,第二天,第12、13跳就发生了。这不就是媒体报道推动“自杀传染“的直接证据。这是记者会后出现的最快速密集的员工跳楼。
      媒体还在抵赖:什么跳楼多起后才引发媒体关注和报道的?这根本不是事实。孙丹勇是去年的一个个别案件,翻开报纸不是连篇累牍?马向前这个案子不是同情和配合家属关注和报道太久太多了?自杀和暴力类报道最忌“归因”,而我们的媒体不是做了太多的无端“归因”?
      媒体是以年轻人的生命赚取更多的眼球。
    “自杀传染”是严肃的科学。在生命面前,媒体在追查真相时,还是应该想一想自己的责任和专业精神与道德良心。
      国内媒体至今没有就“自杀传染”进行反思。倒是美国《华尔街日报》清醒地指出这一点:“富士康工人自杀事件似乎当然需要一些专门的解释。今年以来,已有10名工人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另有两人自杀未遂。部分观察人士认为这是‘群发性自杀’现象,即某一团体在一段特定的时间内发生了大大高于正常预期水平的自杀事件。尽管此类群发性自杀现象在中国并不多见,但其它国家的报道曾确认在学校、军队和其它与富士康的工业园区环境类似的封闭式团体中出现过群发性自杀。这一现象最常发生在青少年和年轻人群体,由于他们之间相互认识或通过个人通信、媒体或因特网了解过之前的自杀事件,因此总是会相互影响,最终发展成群发性自杀事件。鉴于有30万人在受影响的厂区内工作,尚不清楚这一连串自杀事件是否已符合群发性自杀的正式统计学定义,但媒体的密切关注肯定让人感到自杀人数异常增多。令人担心的是,在这种情绪高度紧张的氛围之中,媒体的继续报道将鼓动更多的人走上轻生之路”。
     6月2日上午,苹果CEO史蒂夫?乔布斯出席《华尔街日报》主办的数字大会,回应富士康跳楼事件,乔布斯说:“我们都在关注此事。我们关注了这些公司的各个方面。我可以告诉你我所了解的事情。我们对此十分关注。富士康不是血汗工厂。在我的家乡帕罗奥多市也有这种事情,模仿性自杀。我们试图了解事情的状况。这是一个困难的处境。”

       敬告各位网友和读者,经过日夜加班,我的《富士康真相——一个财经记者的追踪、揭秘和评析》一书已经进入最后的编辑程序,即将印刷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