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率先加薪须首先考虑民意


  公务员率先加薪须首先考虑民意

  本报主笔 刘长杰

  

  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刚刚提出,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的杨志勇研究员随即就在《南方周末》上发表高论,称在这一倍增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政府的作用在于率先增加公务员工资,以此带动企业等社会阶层向政府部门看齐。

  尽管茅于轼先生从经济学名词解释的角度已经澄清“国民收入”是指GDP而非收入分配,但事实却是,大家一哄而上,七嘴八舌地开始研讨起“财富分配的倍增计划”来。这其中,杨志勇的“公务员收入率先倍增计划”,备受关注,也备受责难。

  总结起来,杨先生的观点主要有三个:一,现在的公务员工资不高,需要增加;二,国民收入倍增必须在公务员倍增的带动下取得成功;三,政府的作用就是先把公务员工资倍增,然后带动社会各个阶层工作人员的工资向政府部门看齐。

  随后,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高强对媒体表示,中国政府本身的开支水平与全世界很多国家比较,并不太高。原因一是我国行政人员占总人口的比例比其他国家要低,二是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与很多国家相比也比较低。

  很遗憾,上述官员和学者为公务员加薪罗列出来的四个理由,我们一条也不认同。首先,公务员工资不高的结论,并不成立。我们以2008年城镇平均工资为例,当年企业年平均工资为28359元,事业单位年平均工资为29758元,公务员年平均工资为33869元,已属最高。至于高强先生的“与很多国家相比”,更是“比”得荒唐。如果我们不能和非洲的贫穷国家相比,那么我们又凭什么和北欧的富裕国家相比?

  其次,再看“我国行政人员占总人口的比例比其他国家要低”。事实上,中国的“官民比”在国际上的真实水平,一直有争论,并无定论(很多人研究的结果恰恰是“高很多”);即便真如高强所论,也不构成必然加薪的要件。

  第三,历史已经证明,国民收入倍增“不必须”在公务员收入倍增的带动下才能取得成功。上一次公务员工资待遇的一路攀升,并未带动其他行业(垄断行业除外)员工的收入大幅增长,很多行业的工人工资长期陷入徘徊的境地。

  第四,政府的作用不是“先把公务员工资倍增,然后带动……”,恰好相反,我们认为政府应该“首先让社会各阶层富裕起来,然后再……”。

  招来骂声一片的杨志勇,事后接受记者采访时又抛出新观点:一,不应把公务员和工人对立起来;二,政府无权让企业加工资,所以决定自己加;三,国民收入倍增计划需要小心设计、谨慎行事。

  没有人把公务员和工人对立起来,包括笔者本人。尽管广州市行政复议申请办公室的一位公务员本月17日对前去办事的群众反问说“我拿什么纳税人的钱”,但身为事业单位纳税人的我们依然就事论事地表达自己的立场和观点。企业是否给职员加薪,取决于企业的利润增长,还有市场竞争压力的传导和约束;企业还必须依法保证职员的最低工资水平和其他社会保险。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确无权干涉企业是否加薪,但这并不能兑换企业人员反对公务员加薪的权利。

  群众为何总是习惯性地高估公务员的工资呢?——这与诸多的“公务员现象”有关。其一,是隐性收入太多,公务员的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虽然不高,但超过5项以上的各种补贴,显著地增加了工资水平;其二,是公务员队伍中一小部分人的严重贪腐,被群众“理所当然”地计入公务员的隐性收入中;其三,是公务员报考的空前壮烈景象和“官二代飙官”的愈演愈烈之势,从另一个角度印证了群众的判断。

  在不首先考虑民意的情况下,贸然提出“公务员率先加薪”,的确值得全社会的关注。

  ***注:此为发表于20100622时代商报头版三经论坛评论的原文,发表时http://epaper.lnd.com.cn/sdsb/20100622/index.htm略有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