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家申请支付牌照:阿里腾讯或将变更股权结构
6月23日消息,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今日披露:截至2010年第一季度末,共有260家非金融机构法人按要求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了支付业务登记材料,其中多数非金融机构从事互联网支付、手机支付、电话支付以及发行预付卡等业务。
近期块钱高层参与赌球洗钱事件,在业内已经掀开了锅,众多评论员对次展开了不同层次上的评论,刚子虽然对第三方支付有所关注,但并非有特别的深入研究不敢妄加评论。针对此次事件,央行被迫也早日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上线公布。
今晚有空闲时间就潦草的阅读了下《管理办法》中的种种条款内容,可能是对国家政策并非了解,通过阅读内容,发现该《管理办法》中关于《支付业务许可证》部分的制定有点过于“软性”。有些拙见,拿来说说絮叨絮叨。
《管理办法》针对谁?
业内人士对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出台已经盼望已久,此次洗钱事件过后,央行便发布了《管理办法》。刚子对该《管理办法》的制定过程并非了解,不过给笔者第一时间的思考便是“该办法已经制定好久久没有发布还是该办法由于出现洗钱事件才潦草制定呢?”。
第三方支付机构无非就三家,支付宝、快钱和财付通。支付宝依托着马云帝国的巨大支持,支付宝有着企鹅帝国的营养供给,而块钱呢?刚子记得在搜狐博客训练营的一期活动中,近距离的接触过块钱的老总-关国光,通过他的发言和对听众们提问的一一解答,感觉关总是一个为人低调而且富有梦想了一位CEO。以上只是刚子对关总片面之词的感悟,而关总真正是一个什么样的为人这里也没必要说明。
《管理办法》的申请和许可
刚子不算支付行业的业内人士,只是平时关注过第三方支付和电子商务领域的内容,对国家《管理办法》提出质疑也是情理之中,必定该《管理办法》不是制定给刚子我的,也不是来制约刚子的。
通过对《管理办法》的阅读,发现其第二章“申请与许可”内容中,第九条第九项内容“申请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年内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该内容已经将块钱扫地出门,不过这样的内容也是非常合理和明智的。可是又有没有想过,第三方支付机构就剩下了支付宝和财付通两家了,块钱的排除势必会造成两家独大的现象,三家并存应该是第三方支付行业最想要的结果了。
《管理办法》的罚则
刚子在看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第四章第四十二条时,认为处罚过于单一,没有第十一条内容那样严谨。在第四十一条中还分出了情节轻重酌情处罚,而第四十一条中只有罚款内容,而且罚款金额对于第三方支付这样的大财团来说根本就是九牛一毛。虽然,两条中对违规内容级别不同,但金融行业是来不得半点马虎的。就说第四十二条中第七项“未按规定保守客户商业秘密的。”,对于企业客户,其商业秘密就是企业的生命,如果未按照规定走漏了客户的商业秘密,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难道就处以最高罚款3万元了事吗?存在利益就会存在各种意外和借口,如果法律上还存在缺口,那该法律则显得并不那么重要了。
刚子以上的看法仅代表刚子个人看法,只是对此次《管理办法》的跟风评论,虽然称不让深入研究这个行业,但是站在一个局外人来看这件事情,所想到的内容。网上银行用的人越来越多,支付宝和财付通接触的人也越来越多,这都归功于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希望今后互联网为人们的生活提供更多便捷而健康的服务内容。无规矩不成方圆,法律保障是必须的,希望互联网、希望支付行业、希望国家法律政策更好更健康的为人民服务。(文/刚子)
六月的淘宝江湖,似乎不够太平。实名制出炉让各路网购豪杰一阵心惊肉跳,小额贷款的横空出世又让中小卖家“内牛满面”,而前天央行一道《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新规发布,又让支付宝成了这个江湖的风暴中心。新规发布不到12小时,“支付宝将从9月1日起被封杀”的消息在网络上不胫而走。一众不明真相的淘宝用户纷纷在各种门户网站、BBS、微博上“围观”此事。
关于这个国内最大的第三方支付的非金融机构,近两年间就盛传会有相关国家政策出台进行限制,而随着新规出台,似乎这种猜测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应证。于是,大小卖家、“败家”女、金融专家……各种不同身份、不同领域的人因为同一个目标走到了一起,大家都开始担心起自己支付宝中的钱袋现在是否安全,未知的第三方支付市场洗牌,又会给自己已经习惯了的网购生活带来何种改变。
一道门槛拦下中小商户
“紧箍咒”锁定第三方蛋糕
新闻背景:近年来,国内第三方支付业发展迅速,据易观国际报告称,2009年,我国第三方支付中的互联网支付总额已高达5550亿元,比前年增长了 135.6%。这个5550亿元中,还不包括各消费商家推出的消费储值卡金额。 可以说,第三方支付市场,已变成十分诱人的“大蛋糕”,而且每年仍在快速增长中。
在新规出台前,如此大的“蛋糕”至今没有明确的法规控制,于是在第三方支付蓬勃发展之时,央行开始对第三方支付“念紧箍咒”,未雨绸缪,不让个别“危险”的第三方支付行为引发经济、社会连锁问题。
在央行颁行“管理办法”前,任何市场法人想通过提供支付服务来淘金,几乎没有任何市场准入门槛。“现在我们都在公开公平的平台上进行竞争了,一旦去除了一些混乱的因素,反而能增强消费者对第三方平台的信心,起到促进作用。” 对于这一点,支付宝方面公开叫好。支付宝公关经理王子凌认为这是对未来第三方支付市场的一大利好。“从长远来看,现在整个行业的确需要一个专门的法规来规范。对于用户来说,没有法律法规的制约和门槛的限制,很可能会使他们遭遇一些不可控的问题,受到损失。”
获得许可证的 “门槛”除对申请人盈利年限、信用记录等做出要求之外,还要求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申请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业界分析,新规实行准入管理后,八成以上第三方支付企业无资格申请牌照,业内面临大洗牌,强者愈强,优胜劣汰的局面已经初见端倪。
“封杀说”引来多方关注
支付宝埋头办证,急于拿牌
新闻背景:央行副行长苏宁近日透露,第二代支付系统将于2010年6月底上线,首先投入运行的是网银互联应用系统,其他应用系统和ACS系统拟于2011年6月底前上线运行。
由于在央行近日公布的第二代支付系统的首批试点中没有第三方支付组织,不少人惊呼:“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好日子到头了!”的确,一直以来第三方支付平台也带来了沉淀资金、洗钱、套现、冲击实体货币等问题。
于是,在本次新规出台后,关于支付宝9月1日即将被封杀的声音也很快在各地响起。面对新规出台后各界的质疑,支付宝表示未来几个月他们将根据《办法》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期待第一时间拿下许可证。“说实话,拿牌这件事我们比用户还急呢。而且我们拿牌,应该没问题。”
虽然支付宝打了保票,但网购人群还是担心自己的网络钱袋会因为这次“地震”而不安全,王子凌说支付宝方面将坚持目前的免费策略,不会受到《办法》出台的影响,也希望各位支付宝用户放心。“这里有个很大的误区,我用最通俗的话来说好了,退一万步讲,即使支付宝拿不到许可证,那也要到2011年9月1日才能 ‘关门’呢。”
“我们支持符合条件的非银行支付服务组织接入,像支付宝等第三方服务组织,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进行接入,提供公共清算平台。”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支付结算处处长王敏表示央行的 “超级网银”,支付宝并未被排除。这一点让支付宝略松一口气:在王子凌的解释中,记者了解到根据《办法》要求,新规实施前已经从事支付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应当在2010年9月1日起1年内申请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这意味着支付宝至少有一年的申请时限。
网络淘储值卡,今后有麻烦了
淘宝储值卡卖家绿了脸
家住杭州城西的淘宝卖家“卡巴斯基”是个四钻卖家,淘宝小店已经小有规模,但从前天开始他却开始和老婆商量起了“改行”。是因为对支付宝前景成疑吗?答案是No。“支付宝开得这么大,即使现在新规定出了,它也不可能倒,不然影响太大了。我不担心这个。”
“卡巴斯基”是个聪明的卖家,他的店里有大块业务是经营各种预付储值卡,说白了就是各种超市卡,礼品卡甚至是美发卡等等,“这些卡因为是回收得来,所以比面值要便宜一些,一直卖得不错。”这本是他店中的一大销售来源,但他心中的担忧此时也正来自于此——《办法》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这意味着,无法达到准入“门槛”的商家今后将被取消发行各种名目预付费消费卡的资格。
据记者统计,杭州市区各大百货类商业企业都发行了自己单独的消费卡。家乐福、沃尔玛、联华等近20家超市也单独发行了消费卡,图书大厦等专业类商业企业也发行了自己的购物卡。其他各类来自餐饮、美容美发、洗浴等服务业的预付消费手段更是层出不穷。此次央行出台的《办法》所针对的支付业务中,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便是重点“监控”对象,同时,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等其他支付服务也被纳入管理之中。
对于许多中小商户来说,注册资金这道“门槛”恐怕将成为继续发卡的最大障碍。“到时候一些小超市、小饭店的储值卡,搞不好都得赔在手上。”“卡巴斯基”的心情短时间之内怕是好不了了,而大家可能真的要担心的反而是钱包里那一堆“IC、IQ、EQ”卡了。(钱江晚报-记者 张彧)
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并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规定,外商投资支付机构的业务范围、境外出资人的资格条件和出资比例等,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因此可能将迫使包括腾讯、阿里巴巴在内的一些互联网企业调整其股权结构。
据英国《金融时报》报道称,包括阿里巴巴在内的一些非金融企业将被获准提供第三方在线支付服务。这一举措首次为中国迅速增长的网络支付行业提供了一个法律框架。但是,尽管新规允许第三方在线支付服务商自9月起向央行申请相关执照,中国人民银行明确将有外资参股的企业排除在了这个新的监管框架之外。
阿里巴巴旗下的支付宝拥有中国在线支付市场70%的份额。而在阿里巴巴的最大股东中便包括美国的雅虎和日本的软银。
对此,一家互联网公司的高管表示,此举不仅会给类似全球最大在线支付公司PayPal这样的公司带来问题,对“任何一家外商投资的企业”都是如此。这位高管说:“这意味着我们将不得不调整我们支付业务的股权结构,而几乎所有在中国市场上有份量的公司也都得调整股权结构。”由于担心发表批评性言论可能会影响到执照申请,中国互联网公司都拒绝对新规进行置评。
据英国《金融时报》报道称,对腾讯而言,新规的影响可能将更为深远。该公司由南非媒体集团Naspers部分持有,在香港上市。Naspers是非洲最大的媒体公司,自2001年开始投资腾讯,目前是腾讯第一大股东,持有34.7%的股权。与阿里巴巴旗下的支付宝不同,腾讯的“财付通”支付服务并非一个独立企业法律实体。新规可能会迫使腾讯对其公司股权结构作出更大的调整。
中国的在线支付市场在今年一季度达到了2080亿人民币的规模。中国拥有4亿网民,随着其中越来越多的网络用户选择线上支付,这一市场预期将会继续快速增长。(TechW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