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参加了近期发改委水价成本公开座谈会的人士称,国家发改委要推进水价成本公开化改革。然而,与国家层面的想法和各地自来水公司做法不同、也令人大跌眼镜的是,掌管着自来水等资源定价权、价格监督权的地方政府物价部门却集体持反对意见,让人感觉不可理解。
不过,不可理解其实也很容易理解。反对将自来水水价构成成本公开的理由其实很简单:那就是因为水价中有很大比例成本不宜公开,如政府的一些不合理行政性收费,附加在水价中。据一些自来水公司代表简单列举,附加在水价中竟然有15项与水价本身无关的税费!一般来说,构成水价的成本项目不外乎三个方面,一是水资源费,这是水价构成的基础,二是输配成本。三是污水处理成本。此外,征收必要的营业税也算合理的。但除此之外,再附加收费项目,就有乱收费的嫌疑了。不仅如此,目前各地通行的做法还有,原本由政府投资的输水管网建设费用也纳入了水价成本之中,原本由企业承担的经营性用水成本也被分担到居民的生活用水中。这样一来,其所构成的水价成本也就是不真实的了,与实际成本构成大相径庭的。这就是民间所说的“帽大一尺”。
作为准公共产品,自来水水价应该是公开透明,水价形成应该是客观的。但是因为是政府定价,有关部门就把原本不是水价成本的项目塞到水价中进行搭车收费,这种行为很不妥。这不禁令人产生联想,政府原本利用公权力在防止乱收费、乱涨价上代表群众的利益,站在群众的一边,却不想站到了老百姓的对立面上。这虽然只反映在自来水这个个别问题上,但实际上有政府主导定价权的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还有很多,包括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医院、公路、供电、邮政、市政建设、铁路、港口、码头、城市公共交通、城市燃气、供暖,以及通过招拍挂而隐含于土地价格的各种收费等等,还有多少本不该由老百姓承担的费用实际上还有老百姓在默默承担呢?!这个问题,地方政府确实要检讨,要换老百姓一个交代,否则将会无法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