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问题重在解决“不公”,而非简单的“涨工资运动”
共同富裕是一个不可忽悠的历史使命。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共同富裕不是同等富裕,共同富裕是一个过程。祈求起点机会比较平等,过程比较协调、公平,目标是全体人民通过辛勤劳动和相互帮助最终达到丰衣足食的生活水平。用这条来对照我们目前的分配状况,却不尽人意。《新京报》5月12日报道,中华总工会集体合同部部长张建国日前分析,产生群体性事件的原因主要因为普通职工收入水平低,福利待遇差。根据他列举的数据,我国居民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在1983年达到56﹒5%的峰值以后,就持续下降,2005年已经下降到36﹒7%,22年间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而从1978年到2005年,与劳动报酬比重的持续下降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资本报酬占GDP的比重上升了20个百分点。据世界银行一项新的报告显示,美国5%的家庭掌握了全国60%的财富,而中国是1%的家庭掌握了全国41.4%的财富。中国的财富集中度远远超过了美国,成为全球两极分化最严重的国家之一。中国分配的显著特点是近几十年来,居民收入占中国的国民总收入比重不断下降,政府、企业比重则不断上升。上世纪90年代初到2005年的《中国统计年鉴》数据表明,初次分配中,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由68%降至60%,政府和企业部门分别由16%和16%升至17%和23%。此外,再次分配中,中国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由69%降至59%,政府与企业分别由19%和12%升至21%和20%。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与贫困研究中心主任李实从上世界八十年代起参与了4次大型居民收入调查。他说,收入最高10%人群和收入最低10%人群的收入差距,已从1998年的7﹒3倍上升到2007年的23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收入分配领域的很多问题,已引起老百姓的不满。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城乡居民之间收入差距维持在3.3倍左右,行业间差距最高达到了15倍之多;10%的最高收入户与10%的最低收入户人均收入相差20多倍,少数金融国有企业高管的年薪水平是社会平均工资的100多倍,而个别企业高管的天价薪酬是社会平均工资的2000多倍。可见分配差距年年扩大是不争的事实。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到2008年,按汇率计算的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已跃居世界第三位。但是,由于长期积累形成的收入分配失衡,导致中国消费开支对GDP的贡献率一直呈下降趋势。收入失衡制约了内需增长;而内需增长缓慢又加深了中国过分依赖外部市场。由劳动关系矛盾引发的群体性极端事件也接连出现。中国是共产党领导并执政的国家,我们已经取得了史无前例的成就,人民生活也有了极大的改善,为什么却出现此类恶性事件?社会财富分配不公、社会贫富差距过大是导火索。
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与贫困研究中心主任李实认为,目前收入差距扩大主要体现以下四方面:
——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1997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6∶1,2010年已达到3﹒33∶1,“落差”幅度不仅远高于发达国家,也高于巴西、阿根廷等发展中国家。
——垄断行业收入远远高于社会平均收入。“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金融、电力、电信等行业与制造加工业工资水平差不多,但随着垄断地位的加强,这些行业的工资水平已远远超过社会平均水平。”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计,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如果再加上住房、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10倍之间。
——市场价格扭曲导致的行业暴利以及管理部门的灰色收入。我国的生产要素市场发育并不完备,资本、土地和自然资源的使用和配置基本上都受控于政府部门,市场价格难以形成,交易价格往往是扭曲的。以低价获得矿山、土地等要素的企业会轻而易举地从中获得高额利润,而相关管理部门会以寻租等方式,从中获取大量灰色收入。
—在行业企业内部,工资、福利向少数人集中的趋势正不断加强。2008年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财务决算反映,当年央企人均福利费支出为3387元,其中最高的为4﹒46万元,最低的为149元,相差近300倍。
户籍、出身、企业身份等差别,成为拉大收入差距的推手
“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基尼系数在0.3左右,90年代中期达0.42,但到了2010年,已经达到0.48。这表明居民收入差距正在不断扩大。收入分配问题不仅影响人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更事关社会稳定,已成为当前改革的焦点问题之一,整顿收入分配不公迫在眉睫。”
上面说到的都是有形的,还有无形的。其实这几年群众的收入大幅度增加的同时,“明增暗减”的情况也相当突出。货币使用范围的扩大和货币发行惊人膨胀巧妙地不知不觉取走了群众手中的大部分财富。
我们原来实行的是“高福利,低工资”的工资制度。在1980年代初期,只有柴米油盐等生活必需品才用得着钱,并且还得有票证配给,才能派得上用场。当时的教育、住房、医疗等基本上是公费的。随着经济社会改革的不断深化,上述领域大体都货币化了,上学贵、看病贵、商品房更贵。不仅如此,连许多不应该货币化的领域也充分货币化了。彼增此减,抵销了收入增长。此时,随着外汇储备的急猛增加,基础货币被动投放,货币发行惊人膨胀。以每年净投放的现金看,1981年为50亿元,2007年则为3300亿元,增长了66倍,流通中现金则从3200亿增长到2﹒7万亿,这还没有考虑银行卡对现金的巨大渗透和替代效应。以广义货币M2的余额来看,1981年为1﹒9万亿,2007年则为40﹒3万亿,增长了21倍,在过去20年,即便在M2增速最低的2000年,也达到了同比增长12%。信贷和广义货币的投放持续快于居民收入增长,快于GDP增长,过去10年,中国的M2/GDP比率始终是全球最高的。
经过次贷危机的冲击,截至2009年上半年,M2余额达到了57万亿,同比增速28.﹒5%,信贷余额37﹒7万亿,同比增速34%,流通中现金余额达3﹒37万亿,同比增速11﹒5%,而同期(2009年)GDP增长仅8﹒9%。
外汇的大幅增加,就政治方面说,好处很多。外汇储备增加是实力增长的象征,对美国也有牵制作用。若算经济账,当然也不少,但对各方的影响就有很大的不同。因为我们是用基础货币加对冲来购汇的。随着这几年国外汇急速增加,基础货币天量投放,与此同时购买的美国国债也水涨船高。分开计算,国家大收益,有发行货币收益,又有美国国债利息收益,可以说利益多多;美国收益也不少;对中国的老百姓来说,国强百姓当然好,但是个人财富要缩水。通过货币发行、信贷活动,演绎了一次财富大转移,转到国家、富人手中,转到美国。
在货币膨胀的侵蚀下,30年来币值至少被消蚀2/3。职工收入增长远远赶不上发钞的增长。
在不少领域,我们的制度设计也总是偏袒有钱人。股市与房地产成了有钱的人“造梦工厂”,许多年头,散户百分之九十几是亏损户,散户成了大户的“鱼饵”,成为拉大贫富差距的”祸首”。在引发社会对收入分配不公诟病的几大因素中,理应成为调节收入差距的税收杠杆被认为并未发挥应有的作用,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还拉大了贫富差距。《经济参考报》记者进一步的调查表明,由于目前的税收监管在富贵阶层面前存在一定的“盲区”,挤压了小企业,由此造成了贫富阶层实际税负的“不公”。
金融体制也偏袒国有企业和大企业,小企业的融资环境一直不佳,直接或间接制约了广大群众的收入。说句不中听的话,国有商业银行、股市都是对国有企业、大企业敞开的,小企业一直受到排挤。目前,我国约有99%的企业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对GDP的贡献超过60%,对税收的贡献超过50%,提供了75%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但是小企业的资金还是要仰仗民间借贷。前不久中国社科院发布了一组数据,全国中小企业大量倒闭,仍有大量中小企业正在生死线上徘徊。严重影响基层群众就业。
我们的金融业也扮演了一个“利益转移中介”角色。我们长期实行低利率政策,现在一年期储蓄利率是2﹒25%,通货膨胀率是2﹒8%,存一年要倒贴55元。银行用这些资金以低利率放贷给大企业,支持它们投资,得到了高回报率。说白了,老百姓把钱存在银行里的同时,只看到物价涨得很快。大型国企则轻易可从国有银行借到很多钱,赚得很多利润。富人们也往往能以很低的利率从银行借钱炒房,获取惊人利润。实质又是一次财富向大企业、向国家转移。
由此可见,改革三十年来,我们分配的物质基础虽已大大改善,分配状况却是:一是国家拿得过多;二是有权的人得的太多;三是分配不公现象非常突出,扭曲了社会的财富分配。垄断行为、行政的不当干预、制度偏颇加剧了分配向少数人倾斜,致使劳动报酬在GDP中比例年年下降,贫富差距继续扩大。解决目前分配问题重在解决不“公”,而非简单的“涨工资运动”。当然工资还是要调整,但如果分配不公问题没有解决,涨了工资,岂非扬汤止沸?弄不好还可能砸了“制造国”这块牌子。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部丁宁宁认为:“改革阻力最大的是初次分配。”而初次分配的问题主要涉及劳动报酬偏低、垄断资本、土地要素获利偏高的现状。“少数人、少数单位、部门或行业通过资源垄断、行政权力、市场独占、特殊身份等非劳动因素,捞取了不公平、不合理的利益,与其他劳动者的收入拉开了不公平、不合理的差距,形成了某些既得利益集团。”换句话说,某些利益集团利用行业垄断、权力垄断、获得了垄断利益,这才是形成目前分配扭曲的症结所在。
收入分配改革涉及到各个阶层的利益转换,无论是在一次分配阶段还是二次分配阶段甚至三次分配慈善阶段牵涉各种利益的调整。形成我国目前这种分配局面的,有认识方面原因,但更多的是体制性缺陷,是市场机制发育不足。要解决目前分配不公问题,首先要从解决思想认识入手。一是要提高对共同富裕问题的认识。建国后的前三十年与后三十年,物质财富差别非常大,可是前三十年,社会矛盾没有现在这样尖锐。现在钱多了,人民生活条件也好了,城市高楼大厦多了,交通四通八达,反而社会矛盾多了!面对贫富差距年年扩大,管理层拿天价工资,还要欺侮人!人们发闷:“共同富裕”政策变了吗?特别象我们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是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用鲜血换来了新中国,共产党对人民有过共同富裕的承诺,所以对贫富差距的忍受能力相对差一些。现在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群众反映也越来越尖锐,长此以往,会引发了同步震荡效应,加剧了社会分化,甚至有可能演变为“准阶级矛盾”,从而加深群众的对立情绪,这是非常可怕的!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命根子,人民政权属于全国人民,千万不能成为某些利益集团专利品,发财的摇钱树!现代社会的一个最突出的特征就是,社会开始出现了多种不同利益群体。由于占有社会资源不同,它们之间所获得的社会利益也是不相同的,利益差异很容易受到政治环境的刺激演变成对抗。我们应该把利益差异控制在相对合理的范围以内,实行“共同富裕”政策既是我们的革命宗旨,也是治理的需要,是必须坚持的国策。但是我们为什么偏偏在这方面出问题?是思想出了偏差。在一些干部的心目中,经济要增长就要“依靠资本而不是依靠劳动,依靠精英而不是依靠大众,依靠强势而不是依靠弱势”,纵容了社会达尔文主义扩散。社会上到处弥漫着胜者、败者,或强势者,或弱势者。在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中,自觉不自觉将社会的公平正义抛在一边,忽视普通百姓的正当权益。有些地方、有些党、政、企领导,公开宣扬拉大差距,甚至贪得无厌,追求天价工资,致使公务员与群众的收入差距、管理层与职工的收入差距不断拉大,使彼此关系疏远,加深了社会分化,引起群众不满。我们解决了财富创造问题,却没有解决好财富分配问题,是一次战略性的失误。是不符合社会主义的宗旨的,也是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精神的。
解决分配不公问题也要解决国有企业的思想认识问题。国有企业的真正老板是人民,投资的钱来自人民,国有企业理所当然要回报人民。所以国有企业要解决好自身发展与利润上交的关系,认真履行上交的职责,要提高上缴利润比例和国有企业产权转让的收益,国家应该将其主要纳入社保基金或者其他用于民生的转移支付账户里面。国有企业如果把占用国家资源等获得的收益都看成是本单位的,是自己赚来的钱,只顾自己享受,这显然是错误的,也是不公平的。如果将那些通过行政权力、资源垄断、市场独断、特殊身份等非劳动因素获得的利润,不被剔除,反而成为国有企业人员的收入之源,显然不公平、不合理。这给相关的主管部门提出了新的要求,各有关主管部门绝不能站在自己部门的角度,更不能站在自己分管的既得利益集团的角度,来阻挠收入分配改革新政策的出台。在拟将出台的五大改革:国有企业利润分配改革、垄断行业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综合财税配套改革、工资制度改革中,前两项才是重中之重。
分配扭曲的总根源是体制问题。我们是宏观调控与市场化相结合的体制,是政府主导、双轨推动的体制。这种体制与其他任何体制一样,有优点也有缺点。在其间,政府可以起正面作用,也可以起反面作用。目前分配扭曲归根结底是市场机制发育不足,市场自动调节功能削弱了,行政权力越位是主因。我们要把被扭曲的体制调整过来,同时还要建立科学的薪酬制度。现在的工资制度是管理层说了算,是自己给自己定工资。一个与利润挂钩的奖金制度,让许多部门的管理层发了大财!奖金定额是管理层自己定的,且偶然因素很多,有的责任状规定年终结算前可调整,管理层包赚不赔。有资料说,日本一些公司,管理层与底层员工工资差距不过三倍,中国一些企业则有70倍,个别单位甚至高达几百、千倍的差距,有的管理层一年拿几千万元工资还振振有词,真是不可思议啊!我们的行政干部都是国家安排的,国有企业是全民投资建立起来的,在一个国有企业中,在垄断的条件下、在执行党的政策过程中、无个人风险的条件下做工作的,人与人之间的能力差距能有收入差距那么大?
在国民收入分配中,三者关系如何安排很值得研究。总的来说,国家不应该拿得太多,高楼也不需要起得那么多,国家向企业、个人除税收外,应该尽量避免有“暗”的渠道影响个人、企业收益。国家也不应该帮国有企业向百姓敛财。国有企业要信守公有制的本分,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体现出公有制的优越性。解决当前分配问题要从调整国民收入分配三者关系入手,减少国家收入比重、调整消费与积累关系,拿出钱来,通过减少税收、调高初次分配,再通过强化二次分配调节,增加最终消费比重,这才是最重要的。不要把解决分配问题简单理解为增加初次分配比重;增加初次分配比重就是企业的事,把矛头都集中在企业上,特别是小企业身上。只有调整好国家与个人关系、垄断企业与非垄断企业关系、企业的管理层与一般职工的关系,在理顺国民收入分配关系的基础上解决初次分配问题。初次分配的比例关系应该更多地要交给市场完成。在市场、雇主与雇员、政府三者的关系,应该由市场做主导,让雇主和雇员通过有序的讨价还价来达到一个平衡点,政府做好仲裁者。
二要靠制度创新。拟议中分配改革的中心议题是初次分配,初次分配的核心是扩大就业,建立好劳动关系。在此基础上,通过二次分配进一步完善国民经济收入的分配关系。但其前题,要先纠正分配不公问题;纠正分配不公,重在制度建设。分配制度性改革总的精神是:在一次分配过程中,政府不应该是主导力量,而应该给市场更大的主动权,政府应该在二次分配上下更多功夫。同时要在效率优先的基础上兼顾公平,比如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推进税收改革,让农民工自由流动、和城里人享受同等的公共服务,给予所有人公平的就业机会,平等享受公共资源的权利,中国才能够完成收入分配的深层次调整。
制度创新要重点解决行政性垄断问题。中国社科院金融所研究员易宪容认为,高管高薪问题源于制度缺陷,既需要加强政府的监管,也需要进一步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和内部薪资制度,不能仅限于“道德层面”的约束。除完善薪酬制度外,各种高管职务消费、隐性消费数量惊人且不透明,极具随意性,为全社会所诟病。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有效监管,堵住“灰色收入”和“灰色消费”的漏洞。要从制度创新与强化法律监督解决。其他如企业制度,现在我们不少大企业不是由经济中形成的,而是通过行政性组合而成,小企业受到多方面歧视。企业收益低,而且影响到群众就业问题。现在已到了该全面解决小企业问题的时候了!
要多方面解决群众储蓄存款保值和投资门路窄问题。现在一般群众手里的钱多起来了,即使存在银行,还是负利率,一年要亏空55元,这是非常不合理的。我们应该建立起存款保值与通货膨胀率挂钩、币值补偿制度,并且把拓宽群众投资渠道摆到各部门的改革日程。中央提出要让全体人民共享四个方面高端成果,即共享改革发展高端的物质成果、共享改革发展高端文化成果、共享改革发展高端的社会成果、共享改革发展高端的政治成果,拓宽投资门路自然成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要突出一个“共”字。一是靠创新,把资金引向产业部门固然是好去处,但不一定合适每个人,我们还要在金融业上找门路。现在银行有好多“宝”只是收益率太低,仅1﹒6%,低于一年期定期储蓄利率,更低于通货膨胀率,没有吸引力,我们应该创建收益率高一点分红基金,把游资引向实业。杭州湾大桥民资占50%以上,是一个成功例子。还有另外投资渠道,房地产历来是一项基础产业。对某个地区来说,房地产既可以是一个增长引擎,又可以成为泡沫生长的地方,也是群众喜欢投资的地方,现在情况比较复杂,但不应该一棍子打死。要先理顺关系,加强疏导。房地产具有双重属性,房屋可以成为商品,但国家也有保障其公民基本居住需求的义务;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高度依赖,与现行财政税收体制戚戚相关,中央调控政策出台难,执行难,也因此而政策变动频繁,往往伤及房地产投资者。今后应该把保障性住房列出来,逐步完善差异化房地产市场,从土地市场、税收政策、金融制度建设多方面把关系理顺,依靠制度的力量统筹解决房地产发展问题、房地产投资问题。千万不可把游资当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游资会给你带来麻烦,但游资也是一件宝,重在开导。
创造财富难,分配财富更难。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应该更关心财富分配。创造财富与分配财富是一个问题两个方面,是相辅相成的。实践证明,中国发展模式在创造财富方面有许多独到之处,但是在资源分配、国民收入分配方面有不少急待解决的问题,可不能让“特殊利益群体”绑架“公有制”,而吃败仗哦!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的目的是通过共同富裕,让大家过个好日子,群众最关心也正在这里。分配搞好了可以增加凝聚力,激发创造力;搞不好,可以成为社会动乱的策源地,我们切不可掉以轻心。(201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