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安东:发改委向绿豆贩子发飙算什么本事


                 有本事罚囤地囤房啊,那样,罚没款都可开几家银行了!

一直八面玲珑的国家发改委昨天发飙了,该委价格监督司司长许昆林强势地说,捏造散布绿豆大幅减产等涨价信息的吉林玉米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被主管部门按法定最高处罚额罚去100万,中间获利的3家企业也罚30万至50万元不等。此前,囤积大蒜的企业也被少有地撕破了脸皮:山东省物价局查了一家大蒜经销商,以哄抬价格罚了他们10万。河南中牟县发改委也查了一家冷藏保鲜协会,对他们与蒜贩子相互串通的行为重重打了屁股。当然,了结的还是赶紧掏罚款。

我看完这些报道,本想连喊三声,发改委啊,您真是“为民办事委”。可仔细琢磨后,觉得这几单“抓小放大”的罚款还真得和大家没什么关系,更算不上是大快人心。因为昨天去超市溜达了溜达,如果嫌绿豆和大蒜贵,完全可以有另外的替代品选择。起码,小红豆、小米也是可以熬汤的。至于大蒜和大葱虽不是俩兄弟,只要你不太讲究厨艺,也就凑乎着来吧!除非你是被住不上房子急出火来,或者用报纸糊一座房子出来当替代品。否则,我等恐怕都不需要用绿豆汤降火压惊。

夫复何言?从价格学分析,绿豆和大蒜大概算不上是国计民生商品吧。如果真要较真,这两种小商品与这几年房屋的囤积投机相比,大概也只能算是小巫见大巫。如果只是把枪口对准绿豆和大蒜,而不对开发商的相互串通进行处罚,那么罚多少个“一百万”收入国库也没多大震摄作用。这就如同建立多少个价格异常波动快速反应机制都白搭那样。所以,虽然也要感谢发改委对杂粮杂豆市场的清火和降温,但对这种处罚上的看人下菜碟,我还是以为不是在罚“绿豆”,还是在种“秀豆”。

这几年,房价被恶意哄抬有目共睹,怎么不见这个部、那个委出来发飙制止呢?难道我们国家有两部不同解释的《价格法》?有区别对待的惩罚制度?其实,房价至今仍有投机苗头,至今仍是按住葫芦起了瓢(指房租急剧攀升),最关键的还是欠罚,这就像凤姐的搔首扭臀一样,那叫欠揍。

可见,对于至今仍死挺的房价,并不是有关部门的威力不够,而是暧昧更多。有报道称,通过价格整顿规范,近期绿豆、大蒜的涨幅快速回落,蔬菜等农产品价格也普遍下降。目前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绿豆、大蒜分别为每公斤13.5元和9.2元,比前期最高点下跌40%左右。不知房价何时也能放到这些联合发文的部委案头,让那些官员暴跳如雷也发一发飙,下降个40%什么的?

顺便提一下,我很赞同我的老朋友,21世纪经济报道袁一泓的建议。老袁说了:“国发10号文件对遏制房价提出了“问责制”的说法,年底不妨对几个遏制房价不力的城市领导,认真地问一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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