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将那些敢于生产销售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的有毒有害食品的首恶绑缚刑场
张克禹
河北三聚氰胺毒奶粉刚刚淡出,今天的青海又出现了,一样的是生产三聚氰胺毒奶粉,虽然我们已经有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会对他们做出处罚,为何却是禁而不止呢?关键的一点就是处罚的太轻!他们违法犯罪得到的和失去的严重不成比例。这也就是他们愿意去冒险愿意去违法犯罪的主要动力,这也就是今天的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遍地皆是的主要原因,然而一直到现在还没有一个人为之而被绑缚刑场,最严重的也就判了一个死缓。
要知道死缓这东西到底是没有可操作性,到条件成熟的时候用钞票就能搞定有些事,那些不良的商人厂商便怀着侥幸的心态大量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垃圾食品,没有一点最基本的人性,良知对于他们来说简直天方夜谭,这东西对他们来说不会有任何约束力,只有用最后的一道防线:用法律去惩处他们。遗憾的是法律制度的没有与时俱进,打击的力度太柔软,像是挠痒痒一样。
如果我们不能把将那些敢于生产销售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健康安全食品的首要分子绑缚刑场,打击的力度依然太过疲软,老百姓就很难吃上真正的放心食品,甚至买每一样食品食用每一样食品都会如踏薄冰,这样的日子谁会过的舒心?我们现在所食用的粮食含有大量的农药、添加剂、转基因、、有几样东西没有毒没有害?食用油稍不对就买回来潲水油地沟油,买辣椒稍不对就买回了别人从垃圾堆潲水桶里的回收物,买点肉食稍不对就买回了病死动物的肉体甚至是注水肉。。。。。。他们并不是不知道会对消费者构成怎样的伤害!他们的眼里只有钞票,不管这钞票是用谁的生命谁的健康换来的。
他们也看到听到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同行受到了法律的惩处,之所以还要做就是惩处使他们得到的和失去的有了一个差距,这差距就是力度不够。我们要遏制这样的现象就是要修改法律加大对他们的惩处力度,对于那些罪大恶极者就是要绑缚刑场,使那些怀有侥幸心态的不法厂商和销售商震撼,发现一例就严惩一例,既要没收他们的财产还要他们的命!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有吃上放心食品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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