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灾难与罪己诏


   近来小伟常在书店,以避酷暑,上网不勤,直至昨日夜晚,闻知今日全国哀悼,一切娱乐活动已然停止。
 
   诚然,不可置否,现代社会,人之生命需得到极大重视,生命权乃一切之基础,每一生命值的尊重,这是人道主义之固在要求。
 
   自近代以降,西学传入中国,国家之观念发生巨大变化:国家乃国民之国家,国家之权力来自于国民权利的让渡,国家的合法性来自于其是否代表最大多数的国民的意志……
 
 
   而中国先秦时代及秦、汉初之时,统治者的合法性则来源于美丽的神话,彼时是多神崇拜时代,于是,便有各种传奇:黄帝的母亲看到北极光而孕,还有一女曰华婿看到路上有大脚印,一踩而孕,十二年后生伏羲。至于刘邦的母亲,是一条龙附在身上而孕,为赤帝之子,于是宰白蛇而起义。。。。事例之多,不胜枚举,此时帝王利用人们的无知而制造神秘,从而来为自己的统治制造合法性。
 
 
   而自汉武帝刘彻,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天人从此合一,皇帝又称天子,即上天之子,乃代表上天而来统治黎民百姓。
 
   于是乎,上天之各种变化,乃是暗示人间之灾祸福兴,彗星扫过夜空,宫中、军队乃有于国不利之变化,洪水、地震更是上天震怒,惩罚人间,于是,皇帝最主要之办法是 罪己诏。
 
    对于一个帝王来讲,敢于正视错误,改正错误是很不容易的,特别是在所有天下人面前,固然,一个《罪己诏》不能减轻人民已受的创痛,但,以民为本,处庙堂之高,则忧其民的做法是应该极大肯定的。同时,帝王完善自我,修身慎行,如履薄冰的做法亦是积极的。
 
 
   记得是前年罢,汶川大地震之后,上海大学有位历史系教授撰文说,汶川地震乃是天谴,遭到众人批判,其实,老朱的意思乃是统治者应该认真反省才是,古代帝王能做到的事,在今天却做不到。
 
   而今天,灾难的发生被统治者视为凝聚人心,加强统治的机会,大力鼓吹党的作用,据说91年时,江苏发生洪灾,当时的江苏省委书记向邓小平抱歉说,给中央带去麻烦了,邓说:应当感谢江苏省的洪灾。 
 
 
    又是一个国难哀悼日,据我初步了解,中央的做法已经引起网民的反感,或是说太多的国难哀悼让人们麻木,死了人,哀悼是必要的,可是,中国每年的煤矿工人的死难人数远远超过这次的泥石流,但是,政府如何不去搞哀悼了。
 
 
     事后,政府的惯例是说严惩某某某,这难道不是在推卸自己的责任吗,还是发布一个《罪己诏》吧。否则,政权的合法性可以受到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