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承诺


  不轻易作出承诺,坚决地回绝不该作出的和无力作出的承诺,绝对不作出勉强而为的承诺,才能真正地做到信守承诺,忠于承诺,才能始终一贯地保持重信誉、可依赖的形象,才能活得比较适合身份,言行得体,轻松自如。

  中华古来重信誉。唐代陈子昂的《座右铭》中曰:“白圭玷可来,黄金诺不轻。”汉代仲长统在《昌言》中有云:“知言而不能行,谓之疾;此疾虽有天医,莫能治也。”这是把轻承诺者划入患不治之症者群了。

  无独有偶,英国的莎士比亚也说过:“诺言是最有礼貌,最全时尚的事,实行就像一种遗嘱,证明本人的理智已经害着极大的重症。”莎翁反其义而用之,说的是反话,以讥讽那些只许诺而不愿兑现的人,妙在也是以无“天医”可治的“重症”来定性的。可见,轻承诺对人生之贻害,古今中外的看法倒是颇为一致的。

  不轻易承诺,但并不妨碍随时随地去协助可以协助的、而且应该协助完成的事情,这将有助于人际关系的和谐和互助风格的完整。不轻易承诺,更不会影响人们独立完成要去完成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