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民族品牌 黄光裕无奈之举?


    一个以官商勾结,谋求政商利益最大化的人,居然高喊起保卫民族品牌,真是行为可笑,其心可诛。

    让我如此发笑的,是国美诉讼案的主角之一,在押大股东黄光裕的一封信。

    8月19日,黄光裕方面通过网站向员工发出了名为《为了我们国美更好的明天》的信。在信中,黄光裕方面对陈晓进行了批判:其一,联手贝恩资本,签订了极为苛刻的融资协议;其二,“慷股东之慨”,不按业绩考核,盲目给部分管理人员期权,变相收买人心;其三,控制董事局后,他还想利用股东大会的信任,继续发行新股,联手国外资本,妄图使国美电器这个来之不易的民族品牌沦为外资品牌。

    信的文字水平如何,可以不去强求。但信的内容,尤其是第三条,让我一向对黄光裕的同情之心,一下子被激怒掉了。说实话,祭起民族品牌,让陈晓一方陷于民族品牌的阴谋者这种手段,实在是下流阴损。

    如果我没记错,这已经是至少第三次,在无关国家安全的商业领域竞争中,祭起的民族品牌旗帜,以恶劣手段阻挠竞争对手。第一次是苏泊尔电饭锅出让的时候,一些电饭锅企业出于自身安全,鼓动政府主管部门,同时也煽动媒体,陷苏泊尔于民族品牌的不义境地。第二次是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也是有人高喊保卫民族品牌,结果商务部以反垄断之名,叫停了并购。

    商业竞争,只要不违法,任何手段都可以用,这话没错。但动辄以民族品牌相要挟,其实是陷竞争对手于道德拷问席上,在中国这样特殊的国家,似乎没什么比这一招更厉害,也更阴损的了。在这个阴谋论盛行的时候,此举很容易让不明就里的人相信或者联想,而只要一联想,其实对陈晓一方在道德层面上就要承受压力。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样的事情多了,对中国国际形象非常不利,很容易被外界误解为中国是个无赖、无耻国家,因为你把正常的商业竞争无端上升到民族层次,形成一种战争语境。在这样的语境下,竞争对方形成了敌我关系,而不再是正常的商业竞争关系。敌我关系,不就是你死我活吗?

    本来,对黄光裕我是敬多贬少的。作为国美创始人,做出那么大一摊事业,很了不起。在中国,创业的人应该得到尊敬,因为他至少解决了一部分人的就业。我甚至认为,黄光裕最初的政商结合,向政界寻租,可能也是从无奈做起的。

   但是,作为一个产业领袖,为了自己的股份,竟然如此不顾基本廉耻,让我对黄光裕的尊敬荡然无存了。我相信,黄光裕纵使赢了官司,仅此一举,也足以在中国商业耻辱榜上留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