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浩峰兄弟这里讲的基金主要是公募基金,不包括私募基金、公司型法人机构投资者。
目前,很多专业人士,都“梦想”成立基金管理公司,当然,成立基金管理公司不仅必须取得证监会的批准,而且对注册资本有很高的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主要股东具有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的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没有违法记录,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在我国,所有的基金都是契约型的,而不是公司型的,这一点和美国几乎相反,而美国的基金几乎全部是公司型的。很明显,国内的基金持有人,除了享有收益权之外,对基金管理人几乎没有任何的监督作用。仅靠一纸基金合同和募集说明书恐怕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当然,基金所募集的资金都是被基金托管人(基本上都是银行)托管了,资金出现以前被挪用的机会不大,而且还有我们的证监会在监管这些所有的机构。
基金管理公司,每年按规定可以提取管理费,费率是基金总额的1%--2%,国内一般是1.5%。据统计,截止2010年6月底,上半年,共发行了70多只新基金,共计募集资金1020多亿,平均单只募集资金约14.5亿,远低于去年新基金平均31.89亿元 。 去年118只新基金合计募资达到3762.61亿元,虽然目前成立基金总数已经超过去年的一半,但募资额却仅为去年的27.72%。这说明新基金的发行以及募集资金的额度与当时的市场环境有很大关系。进一步研究发现,从04年《基金法》颁布以来,我国基金业的发展在07年达到了阶段性顶峰, 详见下图:
年份 | 数量 | 新增数量 | 总收入(亿) | 管理费(亿) |
2005 | 118 | 87 | ||
2006 | 287 | 2713 | 154 | |
2007 | 341 | 53 | 11231 | 283 |
2008 | 424 | 83 | -15000 | 307 |
2009 | 594 | 170 | 9102 | 285 |
很明显,无论基金业绩如何,其每年提取的管理费都随着资金规模的不断增长而增长。09年略有下降,那是因为09年有部分的社保基金大量赎回了,基金总规模出现了下降。这样的管家,是一个让人雇主放心的管家吗?难道,国人真的就那么放心的把自己辛苦攒下了的积蓄交给基金管理人来打理吗?还是国人的性格和国内的环境使然?
2010年上半年,股市逐级回落,基金整体再次出现亏损,而与此同时,管理费还是照样提取。据报道,很多基金公司把部分管理费挪用为基金的销售费用,用以渠道维护和基金销售。
难道,他们不该把管理费率下降一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