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德纲徒弟别砸了德云社招牌


    郭德纲位于亦庄的别墅被曝“圈占”公共绿地之事尚无结果,他徒弟又给他惹事了。前天下午,北京电视台《每日文娱播报》记者前往郭家采访时,遭郭德纲徒弟李鹤彪辱骂殴打,致“头部外伤,头皮血肿,肘关节脱臼”。
    看了事发现场视频,别的暂且不论,仅就打人事件来说,是非曲直其实一目了然:北京电视台记者为采访去敲门,郭德纲家人开门。这一过程中,记者既然不存在破门而入、私闯民宅的暴力行为,那么郭家人也不存在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的可能。因此,不管李鹤彪对记者上门采访有多么反感、有多大意见,他可以拒绝采访,甚至可以报警告记者骚扰郭家人正常生活,但无论如何,骂人打人是涉嫌违法的错误行为。当着警察的面企图抢夺摄像机销毁证据,更是公然蔑视法律权威。李鹤彪应该向被打记者赔礼道歉。
    俗话说:教不严,师之惰。徒弟打了人骂了人,师父郭德纲是怎么反应的呢?很遗憾,在公开场合里,郭德纲不仅丝毫没有责怪徒弟,反而于前晚在说相声时拿这事现场“砸挂”,当着众多观众的面力挺徒弟的打人行为,“今儿我徒弟打人了,打就打了呗,过两天给他搞一专场,智斗歹徒民族英雄专场”。
    相声演出现场砸挂,难免言辞夸张些,尺度大一些,具体骂人的话我们可以不细究,但万事总绕不过一个“理”字。无论你说得如何天花乱坠,也不能混淆是非、颠倒黑白。无论如何,打人骂人就是不对。
    很多人喜欢听郭德纲说相声,我也是,但这一次例外。拿徒弟打人骂人的事当“砸挂”,一味护短,不仅不能让人叫好,只会破坏自己的公众形象。希望郭德纲以此为戒,珍惜自己的才华,爱护自己的名誉,管好自己的徒弟,别自砸德云社的招牌。(载于2010年8月3日《京华时报》A33版“娱说”,见报稿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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