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援助刚刚破题值得期待


      只有记者的采访权受到尊重,才有可能实现真正的社会公正;对记者的生活和权利进行必要的救济,就是在救济公民个体的权益。

      中国首个援助困难记者及家庭的项目——首都记者援助项目日前启动。12名记者成为首批受援者,他们分别获得5000元人民币的援助金。其中包括伊春空难因公遇难的中国经济导报社记者胡文雅、在伊拉克受辐射等战争伤害严重的新华社战地记者宋聃,以及调查采访中遭受严重的身心伤害的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等。

      正如发起方在启动仪式上所言,让优秀的新闻工作者过上安全而有尊严的生活,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应有之义,也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和谐指标。5000元援助金数额固然有限,可能更多体现为一种道义上的支持,其象征意义远远大于实际意义。但是,这毕竟标志着记者援助正在从抽象的声援走向实际的操作,从法制诉求走向路径探索,值得期待。我们也更愿意看到,记者援助会越来越走向多样化和常态化。

      这一次的记者援助,受助者主要限定在三个方面:因进行合法新闻采编工作而遭受身心较重伤害的;本人患有重大疾病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在合法新闻采编工作中产生纠纷需要正常维权的等。前两项界定起来比较简单,也不容易产生歧义,目前困扰记者这个行业的主要是记者的正常维权。甚至可以说,在记者权益屡屡受到不应有干扰的现实下,记者维权已经成为一个需要社会广泛、持久助力的领域。

      这些年来,记者正当权益受到侵害不鲜见。在披露事实真相、捍卫社会正义的过程上,记者每每被打,被抓,被扣押,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性遭遇”,社会对此往往也爱莫能助。一些地方政府、企业甚至游走于法律的边界,动用行政资源、司法资源有组织地侵害记者,肆意挤压记者的采访权,从而达到阻挠舆论监督之目的。在此情形之下,记者往往面临着维护公义和个人权益的双重困境。

      早在2009年记者节前夕,一份民间的记者权益报告显示,在记者维权过程中,组织的缺位,单位回避,有关部门的无暇顾及,使维权孤立无援。特别是一些矢志不移从事调查性采访的记者,很难“过上安全而有尊严的生活”。自顾尚且不暇,何以大义度人?种种情形在客观上也使得这一群体的职业认同度降低,而部分缺乏捍卫新闻自由基本理念和价值追求的新闻人,则加剧了整个社会对记者的认同危机。

      公众每每呼吁善待媒体,善待记者,保护舆论监督。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前不久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也专门谈到,“舆论监督是社会文明进步不可少的力量,一定要维护记者合法采访的权益,否则,社会正义就无法维护。”只是,这些合法权益看上去更像是“悬在半空”的权益,很难真正内化为社会成员的行为方式中去。一次次打压记者、然后道歉的闹剧后面,凸显的依然是记者权益的被蚕食。

      因此,眼下特别需要类似记者援助项目这样的实实在在的举动,从具体的事情做起来,先进行一些有益的尝试和探索,然后再谋求常态化、法制化的权益保障。这样的努力值得期待,只有记者的采访权受到尊重,才有可能实现真正的社会公正;对记者的生活和权利进行必要的救济,就是在救济公民个体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