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日持久的国美控股权之争已经接近尾声,事件本身的特殊性和双方激烈的争斗引起社会的广泛的关注,并由此引出了一个话题,就是职业经理人在当下中国的命运。
公司制度和职业经理人制度一脉相承都与基督教有关,早期的职业经理人并非直接受托于企业的所有的者或股东,而是基于教会的信托,教会将经营所得所有者指定接受人,包括所有者对教会的捐赠及所有者的子女、亲属等等。所以,现在人看似完全是赤裸裸的利益关系信托责任,从一开始根本就不是以利益关系为基础的,而的以对上帝的信仰和虔诚开始的。正因为有这么良好的开端,职业经理人制度不断从神圣走向世俗,并逐步得以完善和成熟。
职业经理人制度和公司制度一样,都是属于泊来品。由于我们缺乏商业环境和商业文化支撑,尤其是缺乏来自信仰大众文化支撑,把这些制度从西方请进来,刚刚落地就显得有些四不像。总在利益层面谈利益,总是越谈越贪婪,越谈越凶狠、越谈越疯狂。
职业经理人缺乏基本的商业伦理和商业操守,也就更谈不上有什么诚信机制和保障,老板请职业经理人,职业经理人为老板服务,彼此都跟赌博一样,谁都不知道将来的结果会怎么样。
虽然我们传统文化中近乎完美的仁、义、礼、智、信的说教,但由于这些都是以君君臣臣的社会关系土壤产生的,如果那些高八斗、学富五车的职业经理人压根不愿意承认与老板之间的君臣关系,合作关系立即就会破裂。这不是什么好的模式,但我们确实又没有更好的模式来替代。所以,不管职业经理人如何地牛,忠义文化依然是职业经理人得以存续的基石。
但是,无论职业经理人对老板如何的忠义,风险总是存在的。最根本的风险就是老板背弃职业经理人和职业经理人背叛老板后怎么办。要解决这些问题必然涉及到对双方诚信和责任认定标准,需要制度和法律来规范。可惜,我们到现在也没有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职业经理人职业操守和道德标准更是无从谈起。比如禁止竞业的规定,从国家立法的层面几乎是空白,像深圳这样的地区虽然在地方规章上有规定,但职业经理人不在深圳从事与原来服务的企业有竞争的工作,根本就没有办法追究。
没有基础的伦理也没有起码的制度约束,所以职业经理人永远都只能在与老板的卿卿我我中生存,职业经理人要么跟定一个老板,要么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根据笔者的研究,现在的职业经理人充其量只是一个比较好的陪练,企业为培养自己的人才,聘用职业经理人来为自己的人才作陪练,一旦自己的人功夫练成了,职业经理人也就该改换门庭了。
出于对企业和老板忠诚的考虑,中国的民营企业更热衷于培养自己的经理人,而不是直接从市场上聘用。虽然职业经理人个个都豪情满怀,愿意为中国的民营企业发展贡献自己,但是人家民营企业总是不领你这个情。因为,判断一个人是不是忠、是不是信,是不是义代价太大,企业更愿意选择知根知底的人来用。这也就那些才高八斗、学富五车的职业经理人觉得中国民营企业最老土和不可理喻的地方,特别是那些有着海外背景的职业经理人更是视之为异端。
还有此职业经理人,热情很高进入企业后,就急于改造企业、改造老板,匆忙讲什么规矩和流程,一旦触犯众怒和老板的核心利益,只能卷铺盖走人。对民营企业来说,老板在其领企业地上绝对权威是不可侵犯的,谁碰谁死火,唯一的途径就是陪着他慢慢走,与他一起成长。
就国美面言,陈晓作为一名职业经理人闹出如此大的乱子出来,已是一件非常极端的例子,搞不好还会成为民营企业和职业经理人史上的恶例。如此,他不是在为职业经理开辟一条新路子,而是彻底把职业经理人原本就宽敞的道路给堵上了。虽然前期有黄光裕为保护自己和董事会的权利设置制度和规则来保护,但最终逃脱不了被人唾弃的命运。因为他既违反了职业经理人最基本的信托义务,也违反了中华民族五千来的忠义信条。即使他有再好的心,也不会有好报。
邱旭瑜律师
2010年9月27日于深圳
为什么职业经理人总是没好报?
评论
4 vi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