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新《红楼梦》再曝新照 <wbr><wbr>明星戏骨力托梦中人(组图) 惜春(徐行饰)、史湘云(马晓灿饰)及探春(丁荔)](http://i.baidu.com/yule/r/image/2009-06-19/fdca65c9d616b33faacd8099076217d6.jpg)
惜春(徐行饰)、史湘云(马晓灿饰)及探春(丁荔)
[后人把曹雪芹落魄时做的这个梦叫作《红楼梦》。这个梦不仅改变了曹雪芹一个人的命运,还间接地改变了千千万万人的情感与记忆,爱读《红楼梦》的人要么本身就是爱做梦的,要么则通过读梦而学会做梦了。《红楼梦》,曾经是多少耽于幻想的宅男宅女的枕边书?又曾经点燃了多少春心萌动的少男少女的相思梦?直到今天,这个梦还在影响着现代化中国的文化产业。]
《红楼梦》怎么成为全体中国人的爱情梦?
■ 洪烛
最早的宅男宅女应该是作家。中国人一度把作家称为“坐家”,意思是坐在家里写东西,可不就和当代的宅男宅女颇有神似之处嘛。男作家是宅男的先驱,女作家是宅女的榜样。在旧时代,做宅男尤其难得,男人的最高理想是治国平天下,即使退而求其次仅仅为了养家糊口,也不得不出门在外,或客或商或仕,至少也得成个朝九晚五的“上班族”。偏偏作家就能消消停停地做个职业宅男,按自己的时间表作息起居,躲进小楼成一统,居家为王。世俗的书生还得背起行囊,跋山涉水去京城、省城、县城参加科举考试,作家却是运筹帷幄、决胜负于千里之外,墙内开花墙外香,写得好了说不定比当朝的状元更有可能流芳百世。宅男宅女,实际上继承的是隐士的传统,作家却是隐士中最出名的,隐于市,隐于野,即使隐于九泉之下,照样能搅得洛阳纸贵,或点击率飙升。按坐商行贾来划分,作家该属于坐商一类,坐收渔利,古代叫润笔,现代以后叫稿费、版税,按字数或销售册数或点击量折算。
也有一些作家,生前拿不到润笔的,死后倒成为畅销书作者,若计算历朝历代的版税,恐怕接近于天文数字。只可惜,他们已无法前来提取。这一笔笔文化遗产也就充公了,无偿地造福于后人。其中,最有代表性的要数曹雪芹。《红楼梦》诞生后印了多少版多少册(包括早期的手抄本、刻印本),已无法统计。仅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文学出版社起印的《红楼梦》就已突破500万套,这是确切的。因为最近新版《红楼梦》电视剧开播之前,人民文学出版社《红楼梦》发行500万套的纪念仪式也同时举行。这500万套,还不包括同时期别的出版社出的各种版本,更不包括种种盗版。曹雪芹不仅拿不到书的版税,影视、戏曲、歌舞改编权乃至旅游餐饮等等开发项目的冠名权,所产生的经济效益,都与他无关了。这笔遗产若有人继承,早就是中国首富。
这巨大的财富,却是一个两袖清风的宅男创造的。曹雪芹前半生是富二代或富几代,在钟鸣鼎食之家做公子,后半生则彻底变成破落贵族乃至无产者,传说北京西郊寿安山的黄叶村,就是他隐居之地。门前冷落车马稀,曹雪芹被动地成为一位宅男,深居简出,也免得遭人嘲笑招人白眼。况且过去的富贵之交都像躲瘟疫一样疏远破产者,古今都是此理。和小资型宅男不同,曹雪芹的伙食是稀粥,更无其它娱乐。只能靠回忆与幻想打发难熬的时光。某一天忽然想明白了:既然天天枯坐在家里,不如当作家吧,写一部回忆录,靠文字游戏来自娱自乐。《红楼梦》,就是一个想入非非的宅男所做的梦。一会儿像美梦,一会儿又像苦梦。宅男与囚徒最大的区别,不只在于是自我监禁的,更在于是有梦想的。做个有梦想的宅男,才能成为一种自得其乐的生活方式。如无梦想,宅男宅女们不仅宅不下去,恐怕还活不下去了。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宅男宅女都是男作家女作家,以家为围城,放飞隐秘的梦想。只不过,他们中的大多数并未把所思所想变成文字罢了。曹雪芹不仅把回忆与幻想变成文字,而且写这部书的动机与行为本身,也成为他与世隔绝时的精神支柱,成为他梦想中的梦想:他不只梦想着造出中国文学的一个最美的梦,更梦想着通过造这个梦来改变自我,改变此生原来已注定的失败。
这位清朝乾隆年间的宅男,蜷缩在北京的郊区,郊区的郊区,一个小得不起眼的村子,村子里一座破得不能再破的四合院,四合院徒穷四壁的厢房,却做了一个最大的梦,最豪华的梦。他不只是最会做梦的宅男,他还边做梦,边把这个余温尚存的梦用蝇头小楷给记下来了。他把这个梦做大了,做成了,做成了真的:因为这本书、这个梦,曹雪芹扭亏为赢,由人生的失败者变成胜利者,由历史甬道上稍纵即逝的无名小卒,摇身变作中国文学史上最大的胜利者之一。
后人把曹雪芹落魄时做的这个梦叫作《红楼梦》。这个梦不仅改变了曹雪芹一个人的命运,还间接地改变了千千万万人的情感与记忆,爱读《红楼梦》的人要么本身就是爱做梦的,要么则通过读梦而学会做梦了。《红楼梦》,曾经是多少耽于幻想的宅男宅女的枕边书?又曾经点燃了多少春心萌动的少男少女的相思梦?
直到今天,这个梦还在影响着现代化中国的文化产业。投资一个多亿重拍,开播首日收视率达九成的新版《红楼梦》电视剧,就是一个例子。这个梦不仅使曹雪芹本人出名了,还使历朝历代的多少演员出名了,多少评点者、改编者出名了,养活了多少红学家与制作人?这个了不起的梦,却是北京西郊黄叶村一个宅男做出来的,他梦见了《红楼梦》,而《红楼梦》又梦见了更多的梦,梦见了后世与之相关的一切。我们哪怕只作为一个读者、一位观众,也都被《红楼梦》梦见过,也都是红楼梦中人。《红楼梦》早就不是曹雪芹的私人梦,它已被“收归国有”,成为最有代表性的中国梦之一,成为全体中国人的文学梦、爱情梦。一个不知道《红楼梦》的成年人似乎就不配称作中国人。可以说每个中国人心里都有一个《红楼梦》。亿万人中国人也就该有亿万个《红楼梦》吧?
曹雪芹梦见《红楼梦》的时候,能梦见其后的这一切吗?他肯定想不到的。他想不到的事情,《红楼梦》本身会替他想到的。你说曹雪芹已死了,可《红楼梦》还活着,还在继续生长。死者的梦不会死,死者的梦还活着,还会感动更多生者。《红楼梦》的演员、读者以及红学家,都在继承着曹雪芹的精神遗产,都是曹雪芹的未亡人啊。只要读者不死、感动不灭,《红楼梦》就活得好好的。
曹雪芹是为了当作家才做宅男的,还是被动地成为宅男之后才想当作家的?这是个问题。曹雪芹提笔写出《红楼梦》第一个字时,还只是个普通的宅男,当他完写最后一个字,已经是作家了,而且注定是个大作家。对于他,做梦就是劳动,他用劳动兑现自身的价值。曹雪芹要写《红楼梦》,不做宅男也不行。字数以百万计,一字一句写出,砸的是时间,熬的是生命啊。如果他没破落,外面充满声色犬马的诱惑,他能守得住这个清苦的梦吗?他还甘于困居斗室吗?门可罗雀,文字跟酒一样,反而是最能解忧的方式,让人从现实困境中转移了注意力。酒是消费性的,文字却是创造性的,食粥的曹雪芹即使买不起酒,照样有做梦的本钱,照样能通过写作来给自己消愁。
《红楼梦》第一回就写道:“……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篡成目录,分出曰《金陵十二钗》……”十年做一梦,十年磨一剑,用“一把辛酸泪”写出“满纸荒唐言”,是要耐得住寂寞的。只是,我拜访传说中的曹雪芹故居,北京西郊的黄叶村,实在想不到那残破的院落,就是诗情画意的“悼红轩”。也许事实没错,是我想错了:萧条与破败,恰恰是对昔日繁华梦最刻骨铭心的哀悼。没有如此强烈的对比与落差,曹雪芹也不可能在梦醒之际发出感人肺腑的一声长叹。
曹雪芹作为人生的挫败者来写书的。作为梦的失败者来忆梦。《红楼梦》里的人物穿金戴银,《红楼梦》本身却是一部关于失败的书。写了一个人的失败(既是贾宝玉的失败也是曹雪芹本人的失败),一个家族的失败。后人甚至可据此而管窥一个王朝、一个时代的失败。
宅男宅女再自得其乐,在世人眼中也像失意者或失踪者。曹雪芹家破之后,从酒色歌舞场上消失了,回到曾经笏满床的陋室空堂,闭关自守,在衰草枯杨中接受了现实的缺陷,却把过剩的能量投入到梦的精装修。说白了,他是在用梦的完美来弥补人生的遗憾。眼前是日薄西山的黄叶村,并不妨碍他梦里有一座良宵美景的大观园。做梦的时候他意识到,只要自己是梦的主人,就仍然是大观园的主人。大观园与梦同在,与做梦的人同在。
《红楼梦》本身,也像是宅男宅女的故事,主人公是深宅大院里一群少男少女。贾宝玉就是文学史上最著名的宅男,不爱上学读书,不想参加高考,更不愿靠家庭背景在社会上结交权贵,混个一官半职,有点屈原与李白的遗传基因:“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他只想日日夜夜呆在大观园(那是他的桃花源啊),跟一班姐妹长相厮守,琴棋书画诗酒花,远离红尘滚滚。他觉得在美女身上才能找到自己所倾慕的那份干净。因为待字闺中的美少女与世隔绝,也就没受到俗世太多的污染。当然,这注定是他一厢情愿的梦。风流云散之后,贾宝玉与薛宝钗结婚,架不住妻子的苦劝,还是迈出大红门去参加科举考试。明明中了第七名举人,却仍不愿在大千世界上追求功名利禄,还是抛除尘缘,遁入空门。即使托钵云游,他的心仍是空门里的宅男。与世俗凡尘永远有一墙之隔。
如果说贾宝玉是大观园的宅男,林黛玉、薛宝钗、迎春、探春、惜春等等,包括李纨,都是一系列大门不出的宅女。林黛玉住潇湘馆,薛宝钗住蘅芜苑,李纨住稻香村,探春住秋爽斋,迎春住紫菱洲,惜春住藉香榭,她们的私宅也跟她本人一样有着极美的名字。
正如我前面说过,宅男宅女是最容易出作家,林黛玉薛宝钗等等,也都是才貌双全的女诗人。宅女大多是才女啊。第三十七回《秋爽斋偶结海棠社,蘅芜苑夜拟菊花题》,这些宅女加上贾宝玉一个宅男,结了个文学社团,黛玉倡议:“既然定要起诗社,咱们都是诗翁了。先把这些姐妹叔嫂的字样改了才不俗。”李纨赞同:“极是,何不大家起个别号,彼此称呼则雅。我是定了稻香老农,再无人占的。”探春笑道:“我就是秋爽居士罢。”……诗人作家可以有笔名,大观园宅男宅女们的笔名,大都根据各自住宅的名称来起的:怡红公子、潇湘妃子、蘅芜君、枕霞旧友、菱洲、藕榭……宅男宅女完全可以活得很有诗意。
读《红楼梦》,我们不仅记住大观园里这些宅男宅女的名字,还同时记住他们宅第的名字,以及他们为吟诗作赋而起的笔名。他们不是一般的宅男宅女,是大观园的男诗人女诗人啊。不是闲得无聊,而是闲得有滋有味:海棠来了写海棠诗,菊花开时写菊花诗,柳絮飞处又为柳絮写诗……甚至用螃蟹下酒时,发现诗是更好的下酒菜。第三十八回《林潇湘魁夺菊花诗,薛蘅芜讽和螃蟹咏》,宝玉笑道:“今日持螯赏桂,亦不可诗。我已吟成,谁还敢作呢?”说着,便忙洗了手提笔写出。这个怡红公子,大家都说他不喜上学读书,可跟姐妹们吟诗作赋,积极性很高。还真有几分歪才。可见“诗有别裁,非关书也”。
第十七回《大观园试才题对额,荣国府归省庆元宵》,是贾宝玉身上“歪才”的小小体现,让读者跟贾府一样刮目相看:原来宝玉并不是传说中的绣花枕头。他题写的对联充满诗意,譬如“新涨绿添浣葛处,好云香护采芹人”……到了第十八回《皇恩重元妃省父母,天伦乐宝玉呈才藻》,回家省亲的元妃先题一绝,又让诸姊妹辈各题一匾一诗,为了考试宝玉,特意嘱他为潇湘馆、蘅芜苑、怡红院、浣葛山庄四大处各赋五言律一首。宝玉当场写了三首,又在黛玉暗助下交了第四首,总算顺利过关。可见古代的宅男宅女,即公子小姐,写诗是一项基本功。
贾宝玉参加历届诗会,其作品虽比不上林黛玉、薛宝钗、史湘云,永远进不了前三甲,但他还真的在姐妹熏陶下成了诗人,有感而发时也能妙笔生花。第七十八回,痴公子杜撰芙蓉诔。宝玉先在贾府考试下为美女将军林四娘写了一篇长歌,回到大观园中,看见池里芙蓉,又回忆起死去的晴雯(小丫环传说晴雯变作芙蓉花神),就写了前序后歌的《芙蓉女儿诔》,挂在芙蓉花枝上。可见没人催逼,没人命题,他自己就想写诗啊。写后之后还边哭边念,祭奠晴雯的冤魂。那一时刻宝玉太像诗人了,跟黛玉葬花有一拼。都把诗意的情感渲染成行为艺术。
【待续】
《北京往事》洪烛著
周一渤 摄影
广东省出版集团 花城出版社
2010年8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