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吃晚饭时,连连接到CCTV-2、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人民广播电台的记者来电,采访对第二轮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看法。
放下饭碗,浏览了相关新闻,也看了一些专家的评论,很多专家认为只不是重审“国十条”,但通过比较相关条文之后,第二轮调控比国十条更严了,相当于“加强版”国十条。而加强版“国十条”选择在国庆长假前出台,或有向“金九银十”泼凉水之意,达到调控楼市预期的目的。现分析如下:
一是各地要加大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力度。要立即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国发[2010]10号文件的实施细则。已印发实施细则的地区,要根据最近国家有关部委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调整和完善。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严格实行问责制,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
分析:没有出调控细则的城市立即制定细则,出了细则(往往“打折扣”)按本通告调整。其实国十条效力打折就是地方细则走样。
二是完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的政策。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的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对不认真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的商业银行,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继续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项目和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贷款需求。
分析:国十条规定:三套和异地不满一年停贷,仅限于房价上涨过快城市,而本通告不再区分是否房价上涨过快城市,表明决策层认为中国房价整体上涨过快,无论二线城市还是三线城市。国十条规定首套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要求30%以上,本通知也不再区分是否90平方米以上,这说明决策层担心过分非理性刚性需求。上述两点表明,调控重回“一刀切”模式,不再追求差异化的手术刀模式。
三是调整住房交易的环节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和稽查。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
分析: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这让人产生更多的想象空间,“房产税出台的步伐加快了”。而国十条并没有提及十分敏感的房产税一词。
四是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各地要加大对各地2010年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供应计划实际完成情况的督查考核力度,切实落实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和供地计划。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认真落实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抓紧制定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中长期贷款政策。
分析:与国十条基本相同,表明决策层对增加保障房、促进供应的思路没有改变。
五是加大住房交易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继续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对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暂停其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和新购置土地,各商业银行停止对其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和贷款展期。
分析:与国十条基本相同,表明决策层对于查处非法不合规交易的思路没有改变。
小结:“加强版”国十条继续加大保障面、促进土地开发量,但对需求进一步控制(包括刚性、投资和投机),为了避免政策执行效果打折,“一刀切”的特征明显。预计将会在一定时期内影响消费和开发预期,短期内抑制房价上涨,或许有金九没有银十。
后记:本人主持的“地产三人行”开播,本期话题:家装公司老板叫你如何省钱装修http://house.hexun.com/2010-09-29/125033650.html,欢迎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