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型社会”关键在体制机制创新


 “两型社会”关键在体制机制创新
 
湖北黄石   李国芳
 
“两型社会”试验区的成功获批,对于武汉城市圈所有城市来说,既是机遇,更是挑战。国家没有给予政策,其实就是最好的政策。要的就是大胆去闯,有一股不怕失败的勇气;要的就是科学创新,有一股敢为人先的锐气;要的就是积累经验,有一股乐于奉献的豪气。
推进两型社会,关键的就是要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那么如何在体制机制方面创新呢?至少要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展开。
一、    建立健全“小政府大服务”行政管理体制
1、建立健全“小政府大服务” 行政管理体制,关键在于精简政府机构,转变政府职能。
横向看,一是撤并部门,率先建立“大部门”体制,可暂时建立二级部门。如将人事、劳动部门合并,与组织部门合署办公等。弱化行业行政管理色彩,加快行业管理民间化步伐。二是撤并部门内设机构,建立内部综合性机构,取消内部机构高设高配制度。三是撤并城区政府,对未达规模的城区政府进行撤并。四是撤并社区,可将现有社区按照2-3个撤并为一个。
纵向看,撤销城区办事处,撤并有关部门派出机构。
相应地,在人员精简配置方面,一是要积极做好机关人员裁撤分流工作,提前做好预案,合理裁撤分流;二是适时启用历年来来自企业和基层的入围公选领导干部考察的人员,给机关带去新的工作理念、方式、节奏和效率;三是以财政补贴的形式为企业招聘理工科研究生,所需资金从机关暂停招录文科研究生节省资金中支付(机关暂时不需要那么多文科研究生);四是将近几年和今后招录的选调生和其他毕业生,一律下派到信访部门、社区、企业、农村锻炼,然后根据需要分批择优录用。
2、建立统一领导协调机构,建议领导小组组长由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党政领导担当,成员由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不要设在发改委,应设在政府),由政府秘书长或办公室负责人担任主任。
二、打造完善统一的协调领导机制
打造完善统一的协调领导机制,做到“两统一”、“四补偿”、“一创新”。
“三统一”,一是建立统一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规划,尤其是要建立统一的产业调整发展规划,建议由发改委牵头担当,使圈内城市之间、武汉和其他城市之间、各城市城区(县、市)之间产业要做到“双重错位互补”,既要彼此之间错位发展,避免盲目重复建设,造成内耗和浪费;又要在产业链上合理分工,合作共赢;还要发展各具特色的产业,或互补或特有。
二是建立统一的招商引资协调策略。圈内城市,除武汉外,能在国内外叫得响的不多。因此,打造统一的“武汉城市圈”招商品牌很有必要。圈内城市,不论单独还是集体对外招商,均以“武汉城市圈”名义统一进行招商的广告推介。
“四补偿”,与其说是“补偿,不如说是“共享共赢更贴切些。一是建立招商引资和落地补偿机制。圈内城市在单独或集体对外招商引资中,可能会遇到不适合自己但适合圈内其他城市的产业,那么可以引荐给该城市。这样,该城市适当给予引荐城市一定的补偿,以达到共享共赢的目的。
二是建立产业链分工补偿机制。圈内城市之间、城市各城区(县、市)之间,尤其是武汉同圈内其他城市之间存在一个产业链分工问题。产业链的上下游、初中级产品和终级产品企业如何链接好发展好,就必须将现实的有所得和有所失转换为可能和必然的互补共赢,前提是只有附加值高的给予附加值的一定补偿,方能让附加值低的心甘情愿地为附加值高的做人梯和幕后英雄。
三是建立总部经济迁转补偿机制。一些企业在原来城市的大力培植下等到迅猛发展,从名不见经传的小企业发展壮大为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根据今后的发展需要,这些企业可能将总部前转到条件更好的圈内城市,一般是从小城市到中大城市或从中等城市到大城市。那么,迁入地城市应给予迁出地城市一定补偿,做到企业、迁入地和迁出地城市合作共赢。
四是建立国企改革遗留问题协调补偿机制。国企改革遗留问题事关企业、社会稳定发展大局,涉及改制企业、职工和债权人的切身利益,而且很多企业曾经为所在县、市、省乃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必须抓紧处理好。

“一创新”,这里所说的“创新”特指“无中生有”,省和圈内各城市要在广泛调研和征集的基础上尽快主动向中央(省向中央)和省(市县向省)提出一揽子政策建议,并组织试验、实施、总结和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