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评论:解读“保险支持文化产业试点”


 

    中广网北京1月13日消息据中国之声《全球华语广播网》报道,1月10日,文化部与保监会在北京举行了保险支持文化产业试点工作启动仪式,同时公布第一批11个文化产业保险试点险种以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3家首批试点保险公司。第一批文化产业保险试点险种包括:演艺活动财产保险、演艺活动公众责任保险、演艺活动取消保险、演艺人员意外和健康保险、展览会综合责任保险、艺术品综合保险、动漫游戏企业关键人员意外和健康保险、动漫游戏企业关键人员无法从业保险、文化企业信用保证保险、文化企业知识产权侵权保险、文化活动公共安全综合保险。连线文化学者裴钰解读此举。


  主持人:这11个文化产业保险试点险种的出现,是不是说明曾经在很多相关的需要给予保障的方面,我们是欠缺的?您觉得这个举动产生出文化产业中的哪些问题?  
  裴钰:综合起来有四个字——转移风险。我们是用市场的力量,而不是行政的力量,来提高文化产业的市场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程度,比如演艺人员的意外伤害险,过去从业人员权利没有一个足够的法制保障,市场保障,现在有了。知识产权怎么能保障它,除了新增法规之外,我们还有市场的力量——去买一个保险,这样能够保证著作权的完善和提高。

 

  主持人:这些文化产业保险将会对文化产业的发展起到哪些促进作用?
  裴钰:也是四个字——资金融通,过去文化演艺的市场叫丛林法则,梁山好汉全凭良心做事,产生了很多欺诈的行为和不规范的行为。今后,我们不仅要有利于这个市场的规范化,而且更重要的是,能够有利于做好文化企业在不同时期的融资方式的对接。随着试点工作的广泛推开,我们能够扩大文化企业,还有文化旅游企业增加自己的融资渠道,有利于引入保险资金通过股权投资的方式,推动文化企业的上市。通俗地说,游击队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我们文化企业今后要变成正规军了。
    2010年4月8日,九部委联合推出《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有2点值得关注,第一,要求“综合利用多种金融业务和金融产品,推出信贷、债券、信托、基金、保险等多种工具相融合的一揽子金融服务,做好文化企业从初创期到成熟期各发展阶段的融资方式衔接。”第二,明确提出“推动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
    再看,2010年9月6日,保监会制定了《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保险资金可以直接投资企业股权或者间接投资企业股权,而对“投资标的”企业,突出的特征:战略新型产业,具有明确的上市意向及较高的并购价值。这就和九部委《意见》的思路吻合了,文化产业的未上市公司,符合险金入股的标准。而2010年4月以来,浙江华策影视、浙江宋城股份、湖南天马文化陆续创业板上市,如此之大规模的民营中小文化企业上市,还是第一次。随着保险试点工作的深入,我相信今明两年,将是文化企业上市的密集年。
    对文化产业而言,金融支持是一个很好的支持,但是我也想说,还需要法制的支持,市场经济还是一个法制的经济,我们这个行业的法律法规条例的建设,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仅仅有金融方面的支持还是不够的。
    (文字记录,以节目播出音频为准。)


    http://www.cnr.cn/china/gdgg/201101/t20110113_5075820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