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XX区人民法院:
关于原告XX诉被告XX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第一审程序期间,原告向贵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原告担保人 为其保全申请向贵院提供了位于 的物业作为担保。贵院据此查封了被告坐落于 房屋一套。
现原告和被告已于二审诉讼期间以调解结案,被告的调解金额现已实际履行到位,本案诉讼已经终结。因此,原告特向贵院申请解除对原告的担保物和被告房产的保全手续,并将原告的担保物返还给原告担保人。
此致
深圳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0一一年元月 日
附民事调解书
颜宇丹:广东圣方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在职法学博士、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全经联深圳分盟首席法律顾问、深圳电台《地产先锋?律师在线》栏目特邀嘉宾、深圳关注购房者律师团成员、深圳军人社区法律顾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房地产建筑法律圈圈主、“谈房论市”论坛法律顾问。主攻:房地产及建筑法律事务、公司法律顾问、民商事法律事务等。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