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标准价格与实际价格
为了思维的清晰和论述的方便起见,我们引入标准价格这一概念。所谓标准价格是指一个仜的价值量在当前货币体系下的日平均价格。在无利润、税收、地租和利息等社会扣除且没有机器参与生产的社会条件下,一个仜的劳动价值的标准价格大致等于全社会所有劳动者的日平均工资;每件商品的标准价格等于它所对应的劳动价值量的标准价格。比如:在一个孤岛上住着50户人家,共有100个正常劳动力,他们每年人均劳动300天,每天都以正常的劳动强度工作八小时,假定他们的劳动在各个维度上充分适合他们这个小社会的需要,即劳动有效值为100%,也就是说每个人一年的劳动价值是300个仜,每天的劳动价值是一个仜,全岛100个劳动力一年共创造30000个仜的劳动价值,共生产出粮食N斤(耗费10000个工),猪肉M斤(耗费500个工),蔬菜K斤(耗费500个工),布匹L匹(耗费10000个工)。毫无疑问,这些商品的总价值也是30000个仜。
他们为了方便商品交换和消费,将生产的全部商品统一集中收存于一家商店,只给劳动者按每个仜发放100元的自印货币。这100元就是一个仜的劳动价值的标准价格,每件商品按其对应的劳动价值量×100就是每件商品的标准价格。30000×100就是他们一年总劳动价值的标准价格,也是他们生产的所有产品的总标准价格,因为它们只是同一事物的两个不同侧面,劳动价值的标准价格与其产出的商品的标准价格在理论上是完全一致的。
机器生产出现后,劳动生产率大幅提高,90%的劳动由机器替代人们完成,于是,他们一年所完成的生产价值量从原来的3万个仜跃升到30万个仜,生产的商品数量因此亦10倍于从前。为保证商品价值不变,他们现在的货币发行仍按一个工100元投放,于是,他们生产所创造的总价值与全部商品的标准价格已提升为3000万元,每个人的日工资也由原来的100元变为800元(已扣除200元的机器损耗补偿费)。这800 元已不只是他个人劳动价值的标准价格,而是人均每日生产价值的标准价格,它包括机器生产所增价值的标准价格。
在有了资本统治的企业后,机器生产的成果被资本所占有,即使他们不利用资本权力压榨和剥削工人,工人每个工的工资也只能回到100元,而机器生产所增值的700元就成为资本的基本利润,它是机器生产所增价值的标准价格。
用公式来表示则有:
1个仜的劳动价值的标准价格=1×单位价值的货币乘数
商品的标准价格=商品所含价值量×单位价值的货币乘数
生产价值的标准价格=(劳动价值+机器生产价值)×单位价值的货币乘数
式中,单位价值的货币乘数是指在特定国家的特定时期和特定货币投放总量的背景下,单位价值量与单位货币量的合理比率,它反映单位价值量被某种信用纸币的稀释程度。由于各个国家对自己特有货币投放的规模不同,所以,同一种商品用不同国家的货币所标示的标准价格也是不同的。
标准价格的成立是有前提条件的。这个前提条件就是一切政策保持中性,货币投放维持相对稳定,自然资源公有共享,且个人所得不做任何社会扣除(包括税收、保险等)。
标准价格是我们判断交换和分配公平与否的基本尺度。按标准价格交换,通常直接反映了两种劳动或两种商品的价值比例。理论上讲,等价交换就是标准价格相等的两种不同商品或劳务的互换。如:在上述举例中,N斤粮食=L匹布,M斤猪肉=K斤蔬菜,就是完全等价的交换。
与标准价格相对应的是实际价格,实际价格指是商品或劳务在市场上的实际交换价格,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商品价格。
实际生活中真实的交换价格与标准价格是经常不一致的。因为,等价交换的基本前提是资源公有,人权平等,价值观相同,价值判断和计量参照系统一,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税收政策、物价政策、资源政策和汇率政策均保持中性(不制造任何方向上的政策干扰,不使参与交易的任何一方无功受益或无端受损),市场交易规范公平,商品信息透明,无恶性竞争,无市场垄断,无欺诈使假,不玩弄博弈,且不利用供求关系、人际关系、人权关系等因素销售商品。否则,交易就不可能是等价的。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商品的实际交换价格都会偏离商品的“标准价格”,也正因为价格与价值经常会有这种背离,这才给了社会上那些强势群体和热衷于投机钻营的人以极多的赢利机会。但是,不论是何种原因导致的价格对价值的背离,都一定会在交换过程中直接导致价值的非正常转移,它总是使一些人因此获取利益,同时又使另一些人因此蒙受损失。
为了方便说明这种情况,我们引入交易溢价这个概念,它指的是商品或劳务在市场交易过程中,因各种因素导致的实际交易价格对标准价格的偏离,即:
交易溢价=实际价格—标准价格
或:实际价格=标准价格+交易溢价
交易溢价是商业企业和金融企业的主要利润来源,也是工业企业赢得利润的一道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生产搞得再好,如果交易溢价为负,那么同样存在亏损可能,这是每个生产经营者不可不知的。注重营销,切莫怠慢,这是市场机制条件下关乎各类企业生死存亡的重要生存之道。
由上述公式,我们可以很方便地得到商品价值与商品价格的关系:
商品价格= 商品价值×单位价值的货币乘数+交易溢价
这就是商品价值与商品价格的一般关系。式中,交易溢价不只是与供求关系相联系,它与极多市场因素相联系。比如利用技术垄断就可以很方便地获取交易溢价,我们的经济学家常称之为高附加值产品,我称之为高溢价销售。什么“高附加值”?说是这类产品的技术含量较高,相应价值也高。我说只要它的技术垄断被打破,任何科技产品的较高溢价立刻消失。
从这个式子中不难看出,商品价格不是商品价值的简单货币表现,它与交易博弈存在极大联系。只有在等价交换的大环境下,商品价格才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此时交易溢价为零。在分析真实市场的一般交易情形时,绝不可以把这种“交易溢价为零”的特殊情况视为一般。
弱势群体总是比较地希望商品和劳务都按标准价格进行交换的,这样可以比较好地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他人掠夺,市场也相对地公平。但强势群体则不然,他们总是希望市场上有更多的自由,自由地报价,自由地买卖,以便自己能够较好利用资源、资本、垄断、信息、权力等优势来进行市场博弈,甚至利用制假造假、坑蒙拐骗等手段来参与市场掠夺,从而在频繁的市场交易中,能有较多的机会以较小的代价去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于是,经营资源、经营资本、经营权力、经营政策和各种故弄玄虚,设局害人应运而生,交易暴利随处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