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新闻广播网报道(http://news.sohu.com/20110118/n278944940.shtml),记者从(江苏)省卫生厅获悉,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一3岁8个月男童被确诊感染“欧洲类禽H1N1猪流感”病毒。据卫生部确认,此前该类型病患全世界仅发现5例,亚太地区还是首次发现。该病毒由于不会在人类中流行,所以市民不用担心会感染上该病毒。
看到这个报道,我感到非常的担心,就像当初墨西哥流感刚刚发生和SARS的时候一样。有人可能会说,你这个人为什么总是这么别扭呢?当初,H1N1流感,WHO和卫生部发布了最高警告,要求紧急注射疫苗,你说不必接种,但是,现在,卫生部和CDC认为,这种流感对人没有威胁,你却表示担心。难道就是为了质疑而质疑吗?
其实,并非如此。首先,我认为,目前我国有关部门官员的态度就存在着危险。对于一种罕见的不为人所了解的流感病毒突然感染人体,应该有起码的警惕。至少,当年墨西哥流感出现时,美国的CDC官员是表示警惕和吃惊的。而我国的官员则没有这个意识,简单地将其归为个案,这是没有道理的。
其次,有关部门强调,该患者本身患有慢性肾炎并接受类固醇免疫抑制治疗,“欧洲类禽H1N1猪流感”病毒致病力和毒力不超过季节性流感,宿迁男童之所以感染,可能与其本身免疫缺陷有关。这个结论看似很科学和有理,但是,也许(我是说也许)这个结论也隐含着危险。动物中流行的传染病不能传染给人,其实,在很多时候,并不是由于人体具有与其他动物不同的免疫能力,相反很多时候是因为不同动物细胞表面存在着病毒受体的差异。例如,小鼠不可以感染HIV和HBV。而接受了免疫抑制剂的治疗,确实可以降低人体的免疫力,但既然感染了病毒,说明这种病毒至少已经具备了感染人体细胞的能力,对人体存在着潜在的威胁。
第三,有关部门强调,所谓的“欧洲类禽H1N1猪流感”,是从1979年才发现可以感染猪的,而且来自于禽流感。而且,从1986年以来,已经先后有5例人类的感染了。这恐怕就是原来的很多流感专家提出的流感变异的危险。我真的不明白,现在已经有了越来越真实的证据时,我们的有关部门为什么又如此的掉以轻心呢?要知道,有人认为,1918年导致1500万人死亡的大流感,其实起源于1862年的意大利禽流感,经历了猪流感,最后,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席卷了全部人类社会。目前的形势就是这个趋势,所以,我们应该高度关注这个问题。
多年来,我们一直担心禽流感变异感染猪,再通过猪感染人,所以,我们关注着H5N1,现在,这个问题真的来了,我们却又要开始回避了。
不过,既然有关部门能够查出“欧洲类禽H1N1猪流感”,说明有关部门和专家也是重视这个问题,现在这样轻描淡写的解释,可能也是为了社会的稳定。但是,即使有百分之一的可能,也应该提高警惕。
我认为,应该公布更多的有关“欧洲类禽H1N1猪流感”病例的详细情况,特别是其与猪和禽类的接触史,找出传染源头。同时,应该对其周围的人群进行血清学研究,并分离毒株,做好制备疫苗的准备和进行比较大范围的血清学检测。
由于临近春节和春运,人员密集流动,非常容易传播流感,而且,我国部分地区气温较往年偏低,还有个别地区没有供暖或者中断供暖,应该小心流感流行。所以,我建议有关部门,对于泗洪县男童感染“欧洲类禽H1N1猪流感”应该重视,应该立即向WHO汇报,并发布禽流感或者新型流感预警,建议大家保暖,减少聚集,并尽量错开春运高峰回家。
最后,我认为,我们现在媒体有关流感的信息非常混乱,一会是H1N1多了,一会又说H1N1已经转变成甲3型流行了。而CDC对此却没有准确的信息披露,可能对大家防控流感造成困扰,应该及时进行公布。同时,由于出现了“欧洲类禽H1N1猪流感”感染人的病例,我们有必要回顾性的分析一下之前诊断的所谓H1N1甲流中,是否存在着“欧洲类禽H1N1猪流感”,而目前北京市公布的H1N1甲流占有比较高的比例的信息是表明北京也存在着“欧洲类禽H1N1猪流感”的可能病例呢?
总之,有关部门应该关注“欧洲类禽H1N1猪流感”,我也会继续关注。呼吁大家应该积极防控流感,注意保暖、减少聚集和流动,必要时可以考虑使用预防的药物,比如中药。接种过流感疫苗的人群,也应该采取上述的预防措施,因为还不能确定今年疫苗是否对“欧洲类禽H1N1猪流感”有交叉免疫的效应,因为“欧洲类禽H1N1猪流感”没有在人群中流行的报道,所以,根本不会被企业列入生产的目录中。一切只能靠大家自己保重了。
一起关注流感的最新发展。
北京大学免疫学系 王月丹 博士
于学院路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