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东南早报》报道(http://news.sohu.com/20110119/n278955506.shtml),1月16日上午11时30分左右,59岁的山西省静乐县王村乡男子韩元斯(化名)被发现吊死在县政府大院保安宿舍内。5岁的孙子服用感冒药后吐血身亡,多次投诉无门、被抬着扔出政府大院的他选择自尽。直至当日17时,事件引发大批当地民众围观。记者前晚截稿前获悉,静乐县政府有关部门于前日上午与家属达成了60万元的赔偿协议。静乐县政府一名熟悉事件详情的消息人士致电记者称,十多天前,韩元斯5岁的孙子因为感冒发烧到当地人民医院接受治疗。韩元斯随后手持该院医生开具的处方到院外一家药店取药给孙子服用,未料孙子在服药后吐血身亡。为了给孙子讨个说法,韩元斯多次到静乐县卫生局等部门反映情况,但未获重视。1月16日上午10时许,投诉无门的韩元斯赶到静乐县政府陈情,但遭到值班保安驱赶,到了11时30分,韩元斯被发现吊死在静乐县政府保安值班室一侧的保安宿舍内。
看到这个报道,令人感到遗憾和悲哀。
首先,这件事中,上吊的老人十分不值,因为他孙子被夺取生命并非是政府的错误,而是疾病和医疗水平的问题,没有必要以死相拼。现在,由于宣传教育的问题,一些人认为,如果有人因病在医院死亡了,就应该有人来承担责任。这是完全错误的,因为人不可能永生,疾病才是这些人死亡的原因。而即使是事后发现医疗措施不恰当,也不能责怪医院和医生,因为这是由于现代医学水平和我国医学教育水平决定的,不是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问题。如果,有关部门,特别是卫生主管部门能够加强宣传教育,让人民真正理解医疗卫生工作的难度和复杂性,就可能避免类似极端事件的发生。
其次,卫生主管部门也应该从这件事吸取教训,加强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有关部门应该立即公布该孙子所服用的药品名称,生产厂家和批号,提示风险,并查扣药品进行检测和及时公布结果,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从该儿童服药后吐血而死的叙述看,应该是阿司匹林一类的具有刺激胃肠出血的非甾体类的解热镇痛药,这类药中有些是不宜给小儿使用的。
而胃肠道作用较轻的感冒药,比如扑热息痛,也被美国FDA进行了预警。据新闻晨报讯(http://health.sohu.com/20110118/n302229804.shtml),“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FDA)已发布警示,扑热息痛已导致上千人死亡,扑热息痛是许多感冒药中常见的成分,过量服用含这种成分的药品可能伤肝甚至危及生命。FDA近日在官方网站上发布警示指出,目前已经要求制药商对含有扑热息痛成分的药物产品进行限制,每片或一个胶囊的扑热息痛含量不得超过325毫克。此外,FDA要求制药商更改含有扑热息痛药物的标签,添加"可能造成严重肝损伤"的警告提示。”而据悉,儿童常用的退热药——泰诺林的主要成分就是扑热息痛。因此,有关部门应该立即提示风险。(我给女儿退热经常用美林,主要成分是布洛酚,效果还不错。)
另外,我也发现,很多民众和一些医生对于感冒药的认识存在着误区。例如,有的人认为,感冒药可以治疗感冒,因此服用大量甚至多种感冒药,以此压制感冒。而另一些人认为,感冒药不能杀死细菌、病毒,所以没有用处,不必服用。当然,我承认,感冒时,一定要注意休息、保暖、营养和饮水。但是,感冒时出现的症状主要体现了机体出现了免疫功能的紊乱,例如发热、乏力、恶心呕吐等等。感冒药一般都属于免疫抑制剂的范畴,可以降低免疫应答状态,有利于机体恢复免疫功能的平衡。因此,属于对症治疗的一种手段,是可以采用的。但是,我也说过,我国的医学教育和考试一直不重视免疫学的内容,临床医生免疫学知识一般极度匮乏,病人自己更是不知道如何进行免疫的调节。因此,感冒药的使用必须慎重和有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再进行规范的使用,才可以安全有效。
还有,我国目前的很多感冒药本身已经是复方药,含有多种成分,患者不必再自行搭配选择多种感冒药进行组合了,以免重复用药,出现危险。
所以,在感冒多发的季节里,我呼吁有关部门立即吸取教训,严格查处感冒药的死亡事件,并且及时对家长进行感冒药的预警,以免发生更多的类似事件。
北京大学免疫学系 王月丹 博士
于学院路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