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贵违法 难以公正处理是维护整个群体形象面子以及利益交易


权贵违法 难以公正处理是维护整个群体形象面子以及利益交易

                               陶凯龙

据《南方日报》报道:河北大学校园车祸案126日将在保定市望都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望都县检察院将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此前,受害人陈晓凤的家人与一些学者曾认为李启铭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按照《刑法》第133条,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有互联网新闻评论认为:当地位、权贵、金钱的作用远远放大时,公平就成为一种奢望,可怜的无辜的受害少女的死换来的只是46万块钱,而这46万对于一个局长来说,能算得了什么?

在这里,公众只有疑问:作为赔偿,46万元人民币不是一个小数目。然而,公安局长李刚轻而易举拿出来,请问这钱从何而来?传言中,李刚有数处房产,那么纪委监察部门为什么没有调查核实查处,给公众一个交代?从媒体报道的新闻上可以看出:望都县相关部门一名官员121日告诉南都记者,开庭时间完全不是望都县法院所能决定,那由谁决定呢?

种种疑问让公众质疑:轰动全国的‘我爸是李刚’事件是否能够得到法律的公正审判执行?

抛开河北大学校园车祸案本身,可以看出来,在国内一种奇怪的现象,那就是凡是涉及到政府官员、官二代和掌握社会财富的富人的案件,调查从来都是扑朔迷离,面对公众质疑也是遮遮掩掩,事后一般都从轻处罚,甚至让时间去遗忘,无限期的拖延是为了淡化事件。更有甚者为了维护其利益,掌握司法公正的法官编造无中生有的法条和法律规定,‘临时性强奸’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那么,人们不禁要问,这一切都是为了什么?那就是权贵违法,难以公正处理是维护整个群体形象面子以及利益交易!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上诉事件不论影响多大,恶劣程度多深,涉及到什么有背景地位的人士,都很难得到应该承担的责任和处罚。但是不代表这些人当中都是官二代或者权贵之人,即使是普通的公务员也会享受如此的待遇。

从心理层面和社会学剖析:这背后一方面是为了维护整体官员的形象和面子问题,因为即使是普通的政府公务人员,上面领导肯定要担当责任的,一般情况下,在一个地域内,人情和人际关系让法律变成无奈;另外一方面权钱交易背后损害了大众利益,保护了一些当事人,造成公众质疑甚至愤怒相对。

事实上一些官员为了一些目的,动用公权力为自己或者他人的犯罪行为开脱,漠视他人生命,滥用人民赋予的职权,早已经不是什么新闻,甚至在官场形成一种潜规则,甭管哪里的权贵,这是一个群体,维护群体的利益是至高无上的,要知道这个群体是一个强势群体。

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政府官员和公务员以及一些掌握社会财富享受高等待遇之人总会涉及到一些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贪污受贿行贿等问题,掌握了公权力,利用手中的公权力为个人谋取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当有一天自己或者他人出现问题以后,有了人际关系一切都有可能改变,保住自己,保住他人使自己平安无事才是上上策。

可是这对于处于劣势群体的普通公众来说是难以享受和想象的待遇,公平与正义也就难以发挥作用,影响社会的和谐和干群关系的紧张。因此,出现更多的在一些人嘴里的刁民,上访,向政府下跪等一系列有创意的行为,目的就是需要政府做主,体现社会的绝对公平和正义!

从河北大学校园车祸案事发后,公众的关注程度可以看出:公众的意愿是希望政府司法部门能够按照法律进行判决,不要辜负公众,不要因为有李刚或有李刚群,而藐视严肃的能够体现公平正义的法律法规,藐视百姓!纪检委部门也要从另一个角度对李刚进行调查审核,给予公众交代。

当一种风气形成流行之势,如果是坏的,政府和相关部门不加以制止和正确引导的话,愈演愈烈后果是伤害民心和误国误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