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法治历程,瞻望2001。1997年“十五大”,确定“依法治国”作为国家治理的基本方略。1999年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年,“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正式写入宪法。同年,国务院制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10年建设法治政府。
“徒法不足以自行”,建设法治国家,需要司法和执法机关的推动,需要党和政府的带头。什么时代注重吏治,什么时代政治清明。我们看到,2010年8月,国务院召开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温家宝强调,依法行政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要求各级政府和所有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依法办事。2010年10月发布了《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2011年,我们期待着政府的表率。
良法行于世,彼岸是和谐。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制定良法保障。2010年,我们看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广泛征求民意,也看到有的部门搞关门立法,引发民意不满。2011年,我们期待,不再有关门立法。2011年,我们期待,拆迁不再付出生命的代价。拆迁、征收,不只对城市,我们期望,良法及于农村居民。
社会资源的分配,利益冲突的平衡,各种纠纷的化解,解决根本在于良法之行。我们期待法治下的新秩序,期待社会矛盾的根本治理,期待上访大军不再成为一道风景。
“人权”不只是政治概念,权力(利)不能信马由缰。依法治国,保障人权,舆论监督彰显着力量,但我们看到,虚假信息混淆真相,恶意炒作绑架民意,2011年,我们期待看到法治建设在这一领域是否有所作为。
实现法治,需要司法独立,司法不要绑在行政的马车上。我们期待法治的力量,人人都能享受到法治的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