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监督辩证法》(14)


第三个案例,《被人殴打行报复 张冠李戴打错人》(叶张琴/文,摘自《检察日报》201069日)。

 

被人殴打决心出口气,可自己又记不清是被谁打的,“报复”时竟然打错了人。浙江省海盐县检察院近日依法对周某、熊某、赵某等5人以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周某、熊某、赵某均只有20岁左右,在浙江省海盐县做水电工。2010421日晚,3人在海盐一轮滑俱乐部溜冰时与人发生了矛盾,被对方两次进行殴打。

 

为泄私愤,3人电话联系了犯罪嫌疑人赵某、陈某(均另案处理)等人,携带螺纹钢到轮滑俱乐部,将被害人陈某、刘某误认为是报复对象,对二人进行殴打。经海盐县公安局鉴定,被害人刘某因肢体损伤致右侧尺骨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

 

周某、熊某、赵某都是20多岁的年轻人,他们之所以犯罪,看似原因是由于周某被别人打了所导致,然而最根本原因是由于他们有年轻气盛、重哥们义气、脾气暴躁或打击报复等心理或心态而导致。

 

第四个案例,《自告奋勇做绅士 心存歹心行不轨》(陆颖 刘蕾/文,摘自《检察日报》2010611日)。

 

24岁的女子李某想到孤身一人走夜路不安全,便同意一名陌生男子充当“护花使者”送其回家的要求。孰料,这名男子半路上起了歹心将李某强奸。68,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检察院以强奸罪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批准逮捕。

 

今年29岁的陈某是宿城区一家饭店的厨师。2010523日晚,他和几个朋友在一家饭店喝酒,酒足饭饱已是夜里11点。这时,旁边一个酒店的女服务员李某正好下班回家。朋友认识李某便和她打了一声招呼。与朋友分手后,陈某快步追上李某,要送她回家顺便聊聊,李某同意了。二人边走边聊,当陈某听说李某的丈夫不在家时,便起了歹心。到了一个偏僻的地方,陈某提出要和李某发生关系,李某不同意。他就恶狠狠地说:“不同意我就打死你。”见李某害怕,他趁机将其推倒在草地上强奸。

 

李某被强奸、陈某被逮捕,之所以有这样的结果,是由于双方的不良心理或心态所导致。李某也许有“大意”、“轻信”、“虚荣”和“寂寞”等心理或心态,因而同意了陈某当她的“护花使者”,从而使得陈某有可乘之机;陈某也许有“邪念”、“色胆包天”、“无视法规”、“性情粗野”、“趁人之危”和“情急之下”等不良心理或心态,因而对李某实施了强奸。

 

综合上述,人的内心心理活动具有非常强的决定性作用,一个人有什么样的内心心理活动,就很可能有什么样的思维活动、语言活动和行为活动,从而就会产生什么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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