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制止暴力事件民警遭受暴力袭击的反思


对制止暴力事件民警遭受暴力袭击的反思

李华新

鸣笛、鞠躬,6中午,在泰安文化路上,有车友联盟组织的近300辆汽车,在事发现场进行鸣笛致哀。
  记者在现场看到,有车辆贴上了向英勇的泰安民警致敬的黑白贴条,不少车主的胳膊上都系着一条条黄丝带,表达自己的哀思。许多人言语哽咽,只能用鞠躬表达对牺牲英雄的钦佩。据山东商报泰安消息 


     记者714时许从山东省泰安市有关部门获悉,在4日泰安发生的持枪杀人案中受伤严重的一名民警经抢救无效,于7日不幸殉职。截至目前,此案中牺牲的民警和协警人数由此前的3人增加至4人。据新华社济南17日电

     据了解,7142分,在泰安“1·04”持枪杀人案中受重伤的民警肖斌,经解放军第88医院组织专家组全力抢救无效牺牲。

  

    这个消息又使得人们心头一紧,这样的一个话题,又浮起到现实面前。
    首先必须面对的数字:公安部法制局孙茂利副局长介绍说,据统计,2001年,全国有68名民警在执法活动中遭受暴力袭击英勇牺牲,3429名民警受伤;2002年,全国有75名民警在执法活动中遭受暴力袭击牺牲,3663人受伤;2003年,全国有84名民警在执法活动中遭受暴力袭击牺牲,4000人受伤;2004年有48名民警在执法活动中遭受暴力袭击牺牲,3786人受伤;2005年,全国有27名民警遭受暴力袭击牺牲,1932人受伤;20061月至3月,全国有7名民警遭受暴力袭击牺牲,106人受伤。可以说袭警行为造成民警月月有牺牲,天天在流血
   近一个时期以来,一些违法犯罪分子采用暴力或者非暴力方式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事件时有发生。不仅损害了民警正当执法权益,也严重损害了国家和法律的权威和尊严,阻碍执行公务和袭击警察是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依法制止并追究责任。执法过程中遭遇暴力抗拒的情况这些年在基层公安机关太普遍了,只不过最近一个时期暴力抗法者太猖狂,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而已。全国各地也普遍存在暴力抗法事件。普通善良民众中间更是弥漫着一种担忧:民警尚且被如此袭击,可见坏人当道,国家还能否提供安居乐业的保障吗?

   警察代表国家执行法律,维护社会秩序,无论是使用暴力还是非暴力手段,阻碍民警执行职务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对此,有关法律赋予了公安机关相应的处置权,民警应当依照法律进行处置。袭警是公然挑战法律,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维护社会治安的主力军,人民警察是群众生命财产的保护者。暴力袭警不但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更是对国家法律的公然挑战,对社会正义的严重亵渎。这种现象并不只是民警个人与被管理者之间的个人关系,它反映了我们整个社会在转型时期所面临的普遍的权威失落。由于警察是国家权力的代表,袭警意味着国家权力与权威的失落

   我们在为民警的牺牲深为痛惜之余,似乎也应该可考虑一下当前面对的具体情况,那就是一些并不具备抓捕歹徒的民警,自己并不持枪,却是要面对穷凶极恶的歹徒,自己的生命难以保证,又该如何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安危,又能如何制止歹徒的罪恶行径。

   而且是在一些领导那里往往会害怕担负责任,而且一旦有开枪打死歹徒或是误伤无辜者,社会的舆论和领导要担负的责任,都是难以厘清的,而且是这样的例子更是比比皆是,因而对于民警如何持枪等等的规定,以及在限制之后,遇到这些突发的事件又该如何制止,也实在是不好办的问题。而当这些民警赤手空拳的制止歹徒时,那就难免会有生命之虞。那么应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也希望有关部门对此有一个解决的办法。

   (济南 李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