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问题


  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第二次分离的问题。目前全国各地的土地自愿的、有偿的转包有几种类型:一是亲友之间自发转包;二是向专业的经营户转包;三是向合作社转包,四是向资本农业转包。各地目前土地转包的情况如何、转包率的高低、转包种类的多少、对农业和农民有何影响,这些都值得关注。
  
  另外,如果实行土地转包,那么法律应该保护承包权还是经营权?一般情况下,转包时间长,对经营户有利,反之,对承包户有利。承包户外出打工,如果因工作不顺心等情况,想回家继续种地,如果土地转包一两年,可以在短期内收回,但是如果转包十年、二十年的话,比较麻烦。但是,如果转包时间不长,如何进行土地上的投入以及土地的中长期规划?
  
  宅基地问题。既然宅基地是集体所有并且给农民使用,那么农民的宅基地能否集体联合起来进行房地产开发?像城乡结合部产生的很多小产权房都是由此引起的。非农使用的宅基地能否进行此类利用,以使得城乡结合部的这种土地的增值部分归集体和农户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