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便给大家拜年。
房子70年大限到了以后怎么办?
政府无偿收回?这不可能。毕竟要以民为本,社会安定。
政府重新和每个房产持有人续签土地租赁合约(或者重新办理房产证),这个基本也不可能。政府面对的几乎是全国人民,到那时。
政府没有任何表示么?这也不大可能。毕竟70年大限明文在先,政府不会轻易放弃这块巨大收入。
自动续期。这是现在已经确定的基本原则。但自动续期并不是说就是免费,政府很可能以某种方式收取费用。但如何收费?最方便、可行的就是收土地使用税(费)。
本来是遥想的、70年到期后才开始收取的土地使用税(费),不料现在已经空前来到。尽管我们可以把现在的房产税用不同的语言解释,但想想70年以后,原属于个人的房子不论是还属于自己所有、还是变成了公租房等,实质上,极有可能就是通过交税(费)这样的方式,让持有人继续占有、居住。
现在实行的房产税,让房子70年大限的讨论失去意义,大家的忧虑可以提前消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