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听民意不在于“听”


人民日报今天发表评论《树立公信从学会倾听做起(如何提振政府公信力 ①)》(http://paper.people.com.cn/rmrb/html/2011-02/10/nw.D110000renmrb_20110210_2-14.htm?div=-1)。

文章说:……学会倾听,善待表达,不只是执政为民的一种姿态……。我想说:要使倾听民意不流于形式,不在于执政者为何听,如何听,关键在于执政者能不能让人民“讲的安心”,社会制度能不能保证人民“讲的从容”。

当 官的在社会中毕竟是少数,要求为数不多的执政者乐于、善于倾听海量的民意,不说是一种姿态其实很难,从其可操作性就知道,倾听民意只是一种执政态度。态度 能够把一件事做起来,事情能够长行不怠却不能只靠态度,要靠制度。要实现民意畅达,不在于让谁听,而在于让谁讲。民意也不能只寄望在执政者“乐于”的时候 听听,不“乐于”的时候就不听,而是必须听;民意也不能只凭执政者选择性的“善于”的听听,而应该是不可选择的统统都要听。

信者诚也,只有政府诚恳的让老百姓坦白的讲,社会制度让大家无后顾之忧的讲,这样的交流才能建立互信。

政 府在建立社会公信的过程中,单纯的强调倾听民意很不实际,单纯的强调树立政府公信也显得很不自信。政府的公信力必须建立在政民互信之上,这首先是政府相信 人民,关键在于权力如何看待逆耳之言,社会体制如何让不同的见解充分表达。具备平衡各种利益的社会体制,依法行政,政府自然就能代表社会公信,如若不然, 一切都是徒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