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过去了,这一年中,人们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希冀着社会进步,一路上有困难也有挑战,艰难里总还在一步步前行。在知识产权领域,2008年我国颁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转眼两年过去,全民的知识产权意识是否提高?企业的商标维权意识又有了怎样的进步呢?中华商标超市网(http://www.gbicom.cn)总结了今年的年度八大商标维权案例,一一剖析
一、 解百纳商标:巨头的妥协
2011年1月18日,张裕股份发布公告,“解百纳”商标所有权仍归母公司张裕集团。张裕集团(下称张裕)许可中粮酒业有限公司、中粮长城葡萄酒(烟台)有限公司、中粮华夏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中粮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中法合营王朝葡萄酒酿酒有限公司和山东威龙葡萄酒股份公司无偿、无限期使用“解百纳”商标。其他葡萄酒生产经营企业若再用“解百纳”商标,属侵权。
至此,长达9年的解百纳之争告终。
“解百纳”之所以引起纷争,一个焦点就是它作为注册商标是否成立。从2002年张裕获得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解百纳的商标注册证开始,关于它的属性就从来没有停止过争论。战火从商评委一直蔓延到法院,直抵北京市高院。
中华商标超市网点评:
解百纳商标是张裕公司注册在先,但做大这个市场是多家企业联手努力。张裕一家独大也难支撑。通过许可使用,中国企业一起来做好解百纳市场,有效抵御洋品牌的入侵也是一件好事。
二、开心商标之争:尘埃落定 2009年5月,开心网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千橡互联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使用“开心网”网站名称,停用kaixin.com域名,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诉讼费用。在这一年半中,此案共开庭审理两次。2009年10月首次开庭,千橡方面突然提出旗下千橡开心网的网站名称和域名,已在不久前转让给千橡旗下另一公司——千橡网景,开心网“告错人了”。随后开心网正式追加千橡网景为共同被告。之后,开心网购买了42类“开心”商标。 2010年6月30日,该案第二次开庭审理,双方争论的焦点集中在商标权、域名权益和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及装璜这几个方面。但原被告双方最后都表示愿意进行调解。 10月26日消息,“开心网诉千橡不正当竞争”案于26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定千橡互联对开心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成立,千橡互联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不得再使用与开心网相同或近似的名称,并且赔偿开心网经济损失40万元。 对于商标权的认定法院认为开心人公司售让取得开心文字商标,其对该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受到我国商标法的保护,未经开心人公司的许可其他人不允许提供类似服务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本案中千橡互联公司和千橡网景公司虽然在其经营的社交网站中使用了开心网标识和kaixin.com域名提供社会性网络服务,但鉴于该服务类别与涉案开心文字注册商标核准的服务类别不相同、不近似,故千橡互联公司和千橡网景公司并未侵犯开心网公司的注册商标权 中华商标超市网点评:在本案中,千橡互联对开心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已经成立,法院也承认了开心人公司通过售让合法取得开心文字商标,对该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受到我国商标法的保护。但千橡并未侵犯开心网公司商标权的关键环节在于,开心网购买的这个商标服务类别与开心网自身的服务类别不相同,未构成近似。所以中华商标超市网特别提醒各企业,在购买商标的时候一定要认准备商标所核准的服务类别。 |
二、开心商标之争:尘埃落定 2009年5月,开心网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千橡互联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使用“开心网”网站名称,停用kaixin.com域名,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诉讼费用。在这一年半中,此案共开庭审理两次。2009年10月首次开庭,千橡方面突然提出旗下千橡开心网的网站名称和域名,已在不久前转让给千橡旗下另一公司——千橡网景,开心网“告错人了”。随后开心网正式追加千橡网景为共同被告。之后,开心网购买了42类“开心”商标。 2010年6月30日,该案第二次开庭审理,双方争论的焦点集中在商标权、域名权益和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及装璜这几个方面。但原被告双方最后都表示愿意进行调解。 10月26日消息,“开心网诉千橡不正当竞争”案于26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定千橡互联对开心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成立,千橡互联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不得再使用与开心网相同或近似的名称,并且赔偿开心网经济损失40万元。 对于商标权的认定法院认为开心人公司售让取得开心文字商标,其对该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受到我国商标法的保护,未经开心人公司的许可其他人不允许提供类似服务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本案中千橡互联公司和千橡网景公司虽然在其经营的社交网站中使用了开心网标识和kaixin.com域名提供社会性网络服务,但鉴于该服务类别与涉案开心文字注册商标核准的服务类别不相同、不近似,故千橡互联公司和千橡网景公司并未侵犯开心网公司的注册商标权 中华商标超市网点评:在本案中,千橡互联对开心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已经成立,法院也承认了开心人公司通过售让合法取得开心文字商标,对该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受到我国商标法的保护。但千橡并未侵犯开心网公司商标权的关键环节在于,开心网购买的这个商标服务类别与开心网自身的服务类别不相同,未构成近似。所以中华商标超市网特别提醒各企业,在购买商标的时候一定要认准备商标所核准的服务类别。 |
二、开心商标之争:尘埃落定 2009年5月,开心网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千橡互联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使用“开心网”网站名称,停用kaixin.com域名,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诉讼费用。在这一年半中,此案共开庭审理两次。2009年10月首次开庭,千橡方面突然提出旗下千橡开心网的网站名称和域名,已在不久前转让给千橡旗下另一公司——千橡网景,开心网“告错人了”。随后开心网正式追加千橡网景为共同被告。之后,开心网购买了42类“开心”商标。 2010年6月30日,该案第二次开庭审理,双方争论的焦点集中在商标权、域名权益和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及装璜这几个方面。但原被告双方最后都表示愿意进行调解。 10月26日消息,“开心网诉千橡不正当竞争”案于26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定千橡互联对开心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成立,千橡互联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不得再使用与开心网相同或近似的名称,并且赔偿开心网经济损失40万元。 对于商标权的认定法院认为开心人公司售让取得开心文字商标,其对该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受到我国商标法的保护,未经开心人公司的许可其他人不允许提供类似服务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本案中千橡互联公司和千橡网景公司虽然在其经营的社交网站中使用了开心网标识和kaixin.com域名提供社会性网络服务,但鉴于该服务类别与涉案开心文字注册商标核准的服务类别不相同、不近似,故千橡互联公司和千橡网景公司并未侵犯开心网公司的注册商标权 中华商标超市网点评:在本案中,千橡互联对开心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已经成立,法院也承认了开心人公司通过售让合法取得开心文字商标,对该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受到我国商标法的保护。但千橡并未侵犯开心网公司商标权的关键环节在于,开心网购买的这个商标服务类别与开心网自身的服务类别不相同,未构成近似。所以中华商标超市网特别提醒各企业,在购买商标的时候一定要认准备商标所核准的服务类别。 |
2009年5月,开心网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千橡互联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使用“开心网”网站名称,停用kaixin.com域名,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诉讼费用。在这一年半中,此案共开庭审理两次。2009年10月首次开庭,千橡方面突然提出旗下千橡开心网的网站名称和域名,已在不久前转让给千橡旗下另一公司——千橡网景,开心网“告错人了”。随后开心网正式追加千橡网景为共同被告。之后,开心网购买了42类“开心”商标。
2010年6月30日,该案第二次开庭审理,双方争论的焦点集中在商标权、域名权益和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及装璜这几个方面。但原被告双方最后都表示愿意进行调解。
10月26日消息,“开心网诉千橡不正当竞争”案于26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定千橡互联对开心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成立,千橡互联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不得再使用与开心网相同或近似的名称,并且赔偿开心网经济损失40万元。
对于商标权的认定法院认为开心人公司售让取得开心文字商标,其对该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受到我国商标法的保护,未经开心人公司的许可其他人不允许提供类似服务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本案中千橡互联公司和千橡网景公司虽然在其经营的社交网站中使用了开心网标识和kaixin.com域名提供社会性网络服务,但鉴于该服务类别与涉案开心文字注册商标核准的服务类别不相同、不近似,故千橡互联公司和千橡网景公司并未侵犯开心网公司的注册商标权
中华商标超市网点评:
在本案中,千橡互联对开心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已经成立,法院也承认了开心人公司通过售让合法取得开心文字商标,对该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受到我国商标法的保护。但千橡并未侵犯开心网公司商标权的关键环节在于,开心网购买的这个商标服务类别与开心网自身的服务类别不相同,未构成近似。所以中华商标超市网特别提醒各企业,在购买商标的时候一定要认准备商标所核准的服务类别。
三、王老吉商标——为他人做嫁衣裳?
两种不同的王老吉:
红罐王老吉是鸿道集团有限公司授权,由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生产
绿盒包装的王老吉,则由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食品饮料分公司生产
上世纪90年代,王老吉的品牌拥有者——广药集团由于专注于制药,将罐装王老吉的品牌使用权租给了香港加多宝集团,从此加多宝拥有了独家经营红罐王老吉的 权利。不过最近,广药集团在一个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他旗下的“王老吉”品牌价值超过千亿元,成为目前中国评估价值最高的品牌。这种做法引起了多加宝集团的 不满,随后,加多宝集团在网站上发表声明,称广药集团借用红罐王老吉的销售数据,其实两家企业毫无关系。
由 此引发出一个问题:注册商标在许可使用的过程中,被许可人的经营可能会使商标增值,那如何分享商标增值的利益,或商标所有人在结束许可合同关系后,是否需 要对被许可人进行补偿?在媒体报道中,并无披露当时双方签订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之内容。双方的纷争,归根到底还是要依据合同的约定来解决。如果合同对此没 有约定,只有依据民法诚实信用、公平之原则来定纷止争,但是,解决过程恐怕要一波三折了。
上海市海上律师事务所徐智达律师认为,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约定不明导致了红绿王老吉之争。这个案例提醒商标许可使用的当事人,要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必须未雨绸缪,在签订商标许可合同时,对今后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详尽、公平的约定,除了关注许可期限、许可地域、许可费用等事项外,对许可商品种类、广告宣传、品牌增值利益分享等事项也应进行约定。
中华商标超市网点评:
这种情形下,要把商标价值要和品牌价值强制分割开来,实属不易。毕竟公众对品牌的认知,都是从商标上来区分,平时都是说哪个牌子好哪个牌子不好都是用商标辨别。多加宝使用的商标是靠广药集团授权来的,因此在打造品牌的过程中提高了商标的美誉度。如果要严格区分开来,多加宝当年就不应该选择“王老吉”这个商标,而应该另起炉灶注册一个商标,这样就不会出现今天谁沾了谁的光这个局面。
商标也是知识产权的财富,拥有商标就拥有把握品牌财富的源头,比如可口可乐凭借可口可乐的授权就可以源源不断的获得财富。王老吉品牌价值的争议最终还是反映的商标的重要性,很多企业为了图省事,不注册商标,但当品牌价值打造出来后,商标往往已被人抢注,或围绕商标产生种种纠纷。因此,一个成熟的企业必须先树立商标保护意识,在产品投放之前,就要拥有自己的商标,商标不是品牌,但商标是品牌的核心和旗帜。保护好商标才能做大品牌,并享受品牌所带来的荣光。
四、淘宝网商标维权行动 淘宝网发布2010年维权数据显示,去年全年淘宝网共处理侵权商品1400万件,直接删除的侵权商品就达571万件。处罚不同程度侵权行为的会员59万人次。除了与6000余品牌商、权利人合作处理相关侵权信息之外,平台结合市场情况开展的5次主题专项维权行动尤其引人注目。 网购以专项的形式开展维权行动还属新鲜事物。6月和11月,淘宝联合高丝、飞利浦,资生堂,嘉娜宝等国际知名品牌商,两次开展打击未生产假货专项行 动,查获此类假货2.8万余件;8月,淘宝响 应剑网行动,查处10万余件盗版商品信息,处罚侵权会员1800多家;12月,与培生、牛津大学、斯普林格等知名出版商合作版权保护专项,同时结合冬季雪 地靴热卖开展打击UGG假货专项。 事实上,在保护知识产权的角度,网购平台与品牌商有着共同的迫切要求。法律人士分析,保护网络知识产权一方面可以维护权利人的合法利益,促进传统渠 道的规范乃至整个产业经济环境的改善;另 一方面,通过规范网上商品的流通也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有利于网购平台的深入健康发展。 因此,去年淘宝与众多品牌商合作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共同探索在新的平台上保护知识产权。3月,淘宝联合耐克、阿迪达斯、香奈儿等20余家品牌商 共同发布“杭州宣言”,呼吁品牌商、网购 平台、消费者等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共筑网购诚信;4月,淘宝与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的27家出版社签订版权保护合作意向书;11月,与QBPC、 JETRO等80余家相关机构及国内外品牌商召开知识产权会议,共同讨论探索在网上保护知识产权的行动对策。 与此同时,淘宝建立从侵权商品信息的发现、取证、确认、删除、处罚的一整套维权体系,并以规则的形式对平台商家的相关侵权行为的认定方法和处罚尺度予以明确。近期消息,淘宝网24日宣布,与警方建立联动机制,共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 中华商标超市网点评:淘宝以C2C起家,在累积了足够人气和货品之后,要摆脱网上地摊之名,必须以正品销售,品牌销售的形象立足。因此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其发展的必经之路,也是其做的更大更强必须的手段。目前入驻淘宝商城的商家必须提交商标注册证或商标受理通知书,这是淘宝用知识产权发展自己维护权益打造品牌的有效方式。电子商务网站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应该向淘宝学习。 |
四、淘宝网商标维权行动
淘宝网发布2010年维权数据显示,去年全年淘宝网共处理侵权商品1400万件,直接删除的侵权商品就达571万件。处罚不同程度侵权行为的会员59万人次。除了与6000余品牌商、权利人合作处理相关侵权信息之外,平台结合市场情况开展的5次主题专项维权行动尤其引人注目。
网购以专项的形式开展维权行动还属新鲜事物。6月和11月,淘宝联合高丝、飞利浦,资生堂,嘉娜宝等国际知名品牌商,两次开展打击未生产假货专项行 动,查获此类假货2.8万余件;8月,淘宝响 应剑网行动,查处10万余件盗版商品信息,处罚侵权会员1800多家;12月,与培生、牛津大学、斯普林格等知名出版商合作版权保护专项,同时结合冬季雪 地靴热卖开展打击UGG假货专项。
事实上,在保护知识产权的角度,网购平台与品牌商有着共同的迫切要求。法律人士分析,保护网络知识产权一方面可以维护权利人的合法利益,促进传统渠 道的规范乃至整个产业经济环境的改善;另 一方面,通过规范网上商品的流通也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有利于网购平台的深入健康发展。
因此,去年淘宝与众多品牌商合作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共同探索在新的平台上保护知识产权。3月,淘宝联合耐克、阿迪达斯、香奈儿等20余家品牌商 共同发布“杭州宣言”,呼吁品牌商、网购 平台、消费者等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共筑网购诚信;4月,淘宝与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的27家出版社签订版权保护合作意向书;11月,与QBPC、 JETRO等80余家相关机构及国内外品牌商召开知识产权会议,共同讨论探索在网上保护知识产权的行动对策。
与此同时,淘宝建立从侵权商品信息的发现、取证、确认、删除、处罚的一整套维权体系,并以规则的形式对平台商家的相关侵权行为的认定方法和处罚尺度予以明确。近期消息,淘宝网24日宣布,与警方建立联动机制,共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
中华商标超市网点评:
淘宝以C2C起家,在累积了足够人气和货品之后,要摆脱网上地摊之名,必须以正品销售,品牌销售的形象立足。因此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其发展的必经之路,也是其做的更大更强必须的手段。目前入驻淘宝商城的商家必须提交商标注册证或商标受理通知书,这是淘宝用知识产权发展自己维护权益打造品牌的有效方式。电子商务网站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应该向淘宝学习。
五、 "aupu奥普"李鬼打李逵
1993年,作为第一批回国创业的海归,方杰在杭州创立了杭州奥普电器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为“aupu奥普”,最初的产品主要是奥普浴霸,2005年自集成吊顶兴起后,也生产集天花板和电器于一体的集成吊顶综合性电器产品。
今年年初,方杰发现一家名为浙江凌普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凌普)的企业也在市场上销售集成吊顶,其使用商标为“aopu奥普”和“凌峰奥普”,并在全国开出了几十家专卖店。
记者通过浙江工商部门了解到,浙江凌普创建于2009年年末, 2010年年初该公司开始生产销售含有“奥普”二字商标的集成吊顶,法人代表为林珠,而目前该公司的总经理王文华系林珠的丈夫。
记者近日从工商部门查询了解到,浙江凌普并非“aopu奥普”和“凌峰奥普”这两个商标的所有者。“aopu奥普”是在2001年被一家名为浙江瑞安奇彩贸易有限公司的企业在第6类“金属建筑材料”中注册的。
对于为何要注册“aopu奥普”这个与杭州奥普电器有限公司商标如此相近的商标,浙江瑞安奇彩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涂秀平解释说,“当时不知道有杭州奥普电器有限公司的存在,我当时的公司是在做五金的,只是看这个商标名称好听就注册了。”
而目前,浙江瑞安奇彩贸易有限公司已经注销,“aopu奥普”最终被“浙江现代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现代)购得。“凌峰奥普”原为温州人孙作东个人注册,后转让给现代(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2009年11月,浙江凌普最终获得了这两个商标的许可使用权,并开始生产有奥普字样出现的集成吊顶。
市场上出现了两种“奥普”集成吊顶,真假美猴王迷惑了消费者的双眼。今年7月,杭州的张女士在一家专 卖店购买了奥普浴霸,但等专卖店货送到时,张女士发现浴霸包装盒上印着的是“凌峰奥普浴霸”,再仔细一看,浴霸产品上也印着“凌峰”二字,并不是她要的杭 州奥普产品。为此,张女士要求更换奥普产品,并联系了“杭州奥普有限公司”。杭州奥普公司市场部负责人表示,年初以来他们已经处理过类似的多起纠纷。
“我当时是想买老牌子奥普的,但是卖凌峰奥普的这家专卖店名字叫‘奥普集成吊顶’,我没多想哪里知道就搞错了。”张女士表示。
今年4月,浙江省工商局向下属各市局发出“关于查处涉嫌侵权奥普集成吊顶产品的通知”,认定浙江凌普“aopu奥普”商标与杭州奥普的商标产生了混同,涉嫌侵权。
但“aopu奥普”的所有者浙江现代却认为浙江省工商部门无权对商标注册商品分类作出界定。
而在方杰看来,自己打造了“奥普”品牌,却在多年前神不知鬼不觉被“抢注”,如今纠纷不断,作为本应专注于经营的企业,未免有些悲哀和无奈。
记者也了解到,杭州奥普电器有限公司已于2009年11月16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注册商标争议申请”。
“但这条路太长了,因为要走相关程序,从申请受理到最终认定最快也得一年多。”方杰表示,李逵打李鬼太不容易了。
中华商标超市网点评:
这种抢注商标,打擦边的方式,是侵权者惯用的伎俩。我国《商标法》第三次修改已经提上日程,对注册商标有了更严格的规定,期望从法条上来堵住漏洞,同时还要普及知识产权意识,让消费者认情真假名牌,让那些傍名牌者无利可图。从企业角度来看,比如杭州奥普电器应该时时监测自己商标是否有异常,是否有人抢注类似商标,事先做好商标防御,只有做好了商标防火墙方能有备无患。
六、周黑鸭商标尴尬
2010年12月3号,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湖北周黑鸭食品有限公司诉湖北汉味周黑鸭饮食文化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侵犯“周黑鸭”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案,后者被判立即停止侵权,赔偿原告3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
审理查明,原告周黑鸭公司自2006年成立以来,持续使用其“周黑鸭”文字和一椭圆拱门内的卷发小男孩图形,作为其商品经营标识,并使用“我们都喜欢”、“真好吃”等广告语,在国内开设“周黑鸭”品牌系列食品直营店150多家。
被告汉味周黑鸭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同年12月起,通过其公司网站发布“汉味周黑鸭”加盟广告对外招商。其公司网站首页标有直发小男孩图 形和“湖北汉味周黑鸭”粗圆体文字标识,显著位置标有“真好吃、我们都喜欢”文字,“重要提示”栏目中有“谨防骗子……打开武汉市工商局官方网址,输入 ‘周黑鸭’;选择公司名称点击查询;出现的就是我们公司,做技术转让的就我们一家,没别的周黑鸭加盟。”
法院认为,被告汉味周黑鸭公司使用的直发小男孩图形标识,与原告注册商标中的卷发小男孩图形,人物主要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构成相似,构成对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原告周黑鸭公司与被告汉味周黑鸭公司均是生产、销售鸭类食品企业,属于同业竞争者。被告成立时间远晚于原告,其注册并使用“汉味周黑鸭”企业名 称时,原告“周黑鸭”商品已具有较高知名度,被告注册该企业名称后实施了一系列模仿原告知名商品包装装潢和扰乱原告“周黑鸭”品牌正常销售市场的不正当竞 争行为,因此,被告有“傍名牌”、“搭便车”的故意,构成对原告的不正当竞争,同时构成虚假宣传。
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使用带有“周黑鸭”字号的企业名称;不得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近似的图形标识;立即停止自行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带有“周黑 鸭”字样的店面名称或者门面招牌,不得生产、销售及许可销售与原告的知名“周黑鸭”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相近似的商品;立即停止并删除其网站上发布的虚假 宣传信息,并不得以歧义性语言对外发布引起他人误解及混淆与原告关系的宣传文字;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
中华商标超市网点评:
湖北周黑鸭食品有限公司之所以打不掉“山寨版” 只因周黑鸭商标证未到手。目前采取的打假行动并非“名正言顺”。由此可见,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我们一直强调,商标应该在产品上市之先就先注册保护,商标的先行产品才能风行天下。
四、淘宝网商标维权行动 淘宝网发布2010年维权数据显示,去年全年淘宝网共处理侵权商品1400万件,直接删除的侵权商品就达571万件。处罚不同程度侵权行为的会员59万人次。除了与6000余品牌商、权利人合作处理相关侵权信息之外,平台结合市场情况开展的5次主题专项维权行动尤其引人注目。 网购以专项的形式开展维权行动还属新鲜事物。6月和11月,淘宝联合高丝、飞利浦,资生堂,嘉娜宝等国际知名品牌商,两次开展打击未生产假货专项行 动,查获此类假货2.8万余件;8月,淘宝响 应剑网行动,查处10万余件盗版商品信息,处罚侵权会员1800多家;12月,与培生、牛津大学、斯普林格等知名出版商合作版权保护专项,同时结合冬季雪 地靴热卖开展打击UGG假货专项。 事实上,在保护知识产权的角度,网购平台与品牌商有着共同的迫切要求。法律人士分析,保护网络知识产权一方面可以维护权利人的合法利益,促进传统渠 道的规范乃至整个产业经济环境的改善;另 一方面,通过规范网上商品的流通也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有利于网购平台的深入健康发展。 因此,去年淘宝与众多品牌商合作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共同探索在新的平台上保护知识产权。3月,淘宝联合耐克、阿迪达斯、香奈儿等20余家品牌商 共同发布“杭州宣言”,呼吁品牌商、网购 平台、消费者等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共筑网购诚信;4月,淘宝与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的27家出版社签订版权保护合作意向书;11月,与QBPC、 JETRO等80余家相关机构及国内外品牌商召开知识产权会议,共同讨论探索在网上保护知识产权的行动对策。 与此同时,淘宝建立从侵权商品信息的发现、取证、确认、删除、处罚的一整套维权体系,并以规则的形式对平台商家的相关侵权行为的认定方法和处罚尺度予以明确。近期消息,淘宝网24日宣布,与警方建立联动机制,共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 中华商标超市网点评:淘宝以C2C起家,在累积了足够人气和货品之后,要摆脱网上地摊之名,必须以正品销售,品牌销售的形象立足。因此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其发展的必经之路,也是其做的更大更强必须的手段。目前入驻淘宝商城的商家必须提交商标注册证或商标受理通知书,这是淘宝用知识产权发展自己维护权益打造品牌的有效方式。电子商务网站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应该向淘宝学习。 |
二、开心商标之争:尘埃落定 2009年5月,开心网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千橡互联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使用“开心网”网站名称,停用kaixin.com域名,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诉讼费用。在这一年半中,此案共开庭审理两次。2009年10月首次开庭,千橡方面突然提出旗下千橡开心网的网站名称和域名,已在不久前转让给千橡旗下另一公司——千橡网景,开心网“告错人了”。随后开心网正式追加千橡网景为共同被告。之后,开心网购买了42类“开心”商标。 2010年6月30日,该案第二次开庭审理,双方争论的焦点集中在商标权、域名权益和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及装璜这几个方面。但原被告双方最后都表示愿意进行调解。 10月26日消息,“开心网诉千橡不正当竞争”案于26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定千橡互联对开心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成立,千橡互联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不得再使用与开心网相同或近似的名称,并且赔偿开心网经济损失40万元。 对于商标权的认定法院认为开心人公司售让取得开心文字商标,其对该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受到我国商标法的保护,未经开心人公司的许可其他人不允许提供类似服务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本案中千橡互联公司和千橡网景公司虽然在其经营的社交网站中使用了开心网标识和kaixin.com域名提供社会性网络服务,但鉴于该服务类别与涉案开心文字注册商标核准的服务类别不相同、不近似,故千橡互联公司和千橡网景公司并未侵犯开心网公司的注册商标权 中华商标超市网点评:在本案中,千橡互联对开心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已经成立,法院也承认了开心人公司通过售让合法取得开心文字商标,对该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受到我国商标法的保护。但千橡并未侵犯开心网公司商标权的关键环节在于,开心网购买的这个商标服务类别与开心网自身的服务类别不相同,未构成近似。所以中华商标超市网特别提醒各企业,在购买商标的时候一定要认准备商标所核准的服务类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