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亿财政资金蒸发专项资金被长期截留更当追究 刘效仁
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建股股长李华波伙同县农信联社城区分社主任徐德堂等人,从2006年始将财政局存储在分社的由中央和省市拨付用于病险水库、农田改造等基建项目的资金9400万元,成功转移到国外,李及妻儿已早已分批逃离鄱阳,目前下落不明。对此,财政局长欧阳长青称毫不知情,并认定是“监守自盗”。“说有责任,我现在说不好有多大;说没责任,我是一把手,领导责任肯定是有的”。近亿财政资金被转移既暴露了财政管理的巨大漏洞,更揭开了“病险水库、农田改造”等专项资金被长期截留的黑幕。作为财政局长以不知情为由搪塞责任,显系自欺欺人之谈。(2011年2月18日人民日报)
李华波裹挟近亿财政款成功外逃的手段十分拙劣。据该局纪检组长徐晓明介绍,财政资金划拨按管理流程,凡是动用资金,必须由用款单位提出申请、业务股室出具意见、预算科室核定指标、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局长签字批准,然后由业务股室开具支票、加盖公章和经手责任人私章,支票最终送达银行才能进行资金划拨。“每划拨一笔钱,7个环节、多人经手”。然而,这些程序却形同虚设。李华波仅仅是私刻了“鄱阳县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专用章”,就轻易绕开了诸多环节,逃过了那么多双监督的眼睛。在其更换印鉴过程中,城区分社未予审核,“银行竞争激烈,大客户不敢丢,关系熟悉后,程序就忽略了”。财政局对其私自更换印鉴长达数年亦未能发现,监管失守渎职。
江西省鄱阳县系国家级贫困县,中央和省市拨付该县用于病险水库、农田改造等基建项目资金9400万元,当是“应急”所需,也是改善当地贫困状况的“输血”之举。可这些资金却被长期截留,以至于最终被转移国外,至少说明当地政府并没有把“救急”的专项资金及时拨付下去,更未能用于“病险水库、农田改造”等“应急”建设。对此,欧阳长青却称 “所有在建工程都没有受到影响”?资金被卷走了,在建工程靠什么支付?形成上亿元的资金缺口,在建工期又如何才能保质保量?所谓未受影响云云,就只能是一句骗人的鬼话。
对于这些巨额资金的使用既有国家的法律规定,也有各级职能部门的监督和制约。如果这些资金都能“用所当用”,“好钢用在刀刃上”,充分发挥其效益,不单可以及时的造福当地百姓,也不至于成为李华波觊觎的一块肥肉。将近亿元的资金闲置,做出这样的决策,显然并非一个小小的经建股股长李华波一人可以决定的,更可能是政府的行为,至少是财政局长所知情的截留挪用的行为。无论是政府官员不是财政局长,都当为近亿元专项资金的流失承当相关的法律责任。
鄱阳县2010年全县地方财政收入4.1亿元,却在数年间被人套取转移9000多万财政资金。执掌财权的局长居然都不知情,用他自己的知说,“自己绝对没有参与此事”。如此欺人之谈,或许其幕后还有更多不可见人的勾当。相关权威机构理当顺藤摸瓜,还原事件的真相,厘清责任,依法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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