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消费品行业的营销费用管理(26)--费用如何按时间进行合理切分?


快速消费品行业的营销费用管理(26)--费用如何按时间进行合理切分?
 
首先补充一下,昨天(25)中谈到有一个“活动的合同起止日期”,在管理实践中,适用于广告费用的预算管理,而对于促销费用没有这么去做。为什么呢?因为广告费用要么时间长,要么金额大,因此需要这么一个合同的中间过程来控制。而促销费用去相反,要么,时间短,要么金额小,而且量大,此时再做一个合同的中间过程,弊大于益。从实践来看,这样有区分的管理做确实没什么问题。
 
好,下面接着谈“费用如何按时间进行合理切分?”,一般有两种方法,引用了会计中的原理,一种是权责发生制,一种是现金收付制。简单一点解释,权责发生制就是按受益的原则,费用在实际发生的时间区段内进行均分;现金收付制就是以资金支出的时间为准。具体如下:
 
1、广告发布费:电视/报纸/车身/路牌等发布费:这种费用有很明确的时间跨度,好分,即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切分。
 
2、广告制作费:如上述广告的制作费用,这种制作费用有两种处理方法,一种是与上述1一样,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切分;另一种情况就参照现金收付制的方式,比如,有时是公司统一制作某个广告宣传片,然后发到各电视台播放,播放时间可能什么时间都有。这样的话,在制作这个广告片的时候并不知道到底在什么时候放,因此就以付款的日期这一天作为费用的计入时间。这当然不是100%合理,但还有什么好办法呢?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利用经销商的车身来做广告,这时不会有发布费,但制作费少不了,那如何按时间来切费用呢?也是参考收付实现制的方法。
 
3、促销费用:象堆头费/DM费/促销员工资等有具体时间段的,参加上述1执行;象那种进场费/赞助费等一次性费用,就参考收付实现制处理。
 
4、特殊情况的处理:有的时候,如投报纸,有时是在一个时段之内,断断续续的投,但不连续,如果还认认真真的分段来统计,数是准确了,但人得累死,因此截头截尾的算个总的,不会差到哪去,但如果涉及到跨年的话,还是要认真的分到年。
 
 
【邓国清 MSN[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