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观众购买的是电视,不是广告


 

电视观众购买的是电视,不是广告

 

这一次两会中全国人大代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音主持指导委员会副主任方明在天津代表团参与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建议,央视一套和各地方电视台首套节目全部禁播广告,以公平的姿态投入到新闻报道工作中,实现做纯新闻的目的。

这个话题我和我的朋友在很早之前就讨论过,这一次我们又非常慎重的重新讨论这个问题,我们认为现在的有线电视是付费电视,这种付费电视和无线的不付费电视不一样;当然也和点播的付费电视也不一样。无线电视是免费的,插播广告无可后非;有线电视插播广告实际上是观众花钱去购买广告。

有两种情况要区别,一种是有线电视转播了无线电视节目,它不可能对已有的广告进行屏蔽,这种广告存在是合法的;另一种就是现在的有线电视是全国联网的,有一部分节目,只是通过有线电视进行传播,那么这种电视节目就不应当有广告。广告是由广告商支付给电视台广告播出费用,而观众再花二茬钱去购买广告,这在情理上说不通。

如果站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角度讲,这种行为是销售电视节目强卖广告,是属于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实际上广电部需要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立场上厘清电视中的广告,不能让消费者花钱买广告看,这是其一。

其二,电视中出现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甚至伤害了消费者,电视观众是受害者,那么消费者有权向电视台追求民事赔偿责任。

有线电视台不能一手收着消费者购买电视的钱,另一头又去收广告商的钱,成了两头都赚钱的买卖。

中国电视媒体要吸取国外电视媒体先进经验,要突破国外的经验有所创新,因为中国有13.4亿人,有线电视用户是世界上最多的国家,不能靠电视广告大发横财。现在不仅是广告有些滥,电视剧制作精品少,粗制滥造的多,原因就是广告收益过高。乃至于一些明星不好好拍电视剧,兢兢业业做电视节目,而热衷电视广告,特别是做了有害的广告,让观众大倒胃口,危害消费者利益,这种现象很普遍,实际也在毁掉自己的声誉。

我们认为不仅是“不做广告,才具备公信力,防止媒体被商业利益牵着鼻子走,‘否则做出来的新闻难保公正。’”所有的电视节目都要精心制作,奉献给观众的是健康的、喜闻乐见优秀电视节目。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一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