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才有民怨,反腐顺应民心
在3月14日的全国人大记者招待会上,温家宝总理说,“当前,我以为最大的危险在于腐败。而消除腐败的土壤还在于改革制度和体制。我深知国之命在人心,解决人民的怨气,实现人民的愿望就必须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和监督政府。”温家宝总理在中外记者招待会上的一席真心话,无不令国人动容。
温总理这番话是针对美国记者关于中国改革的提问。记者问,温总理在多个场合谈到提倡政治改革,考虑到中国现在面临的挑战和问题,温总理认为应实行什么样的改革,以使中国政府更加有效地解决人民的关切、问题和不满。
现在重温美国记者的提问,因为这是对应着问题,才能更深刻地体味到总理这段话的含义——对于处于改革发展瓶颈中的中国而言,要突破困境,赢得一片新天地,最最最关键的是在反腐。这是中国进一步改革发展的钥匙,只有解决了腐败问题,才能打开改革的通路,实现国家繁荣,民众幸福。
大家都知道,现在的腐败,是渗透涉及社会各个领域,许多地方和部门的腐败现象极为严重,发案率居高不下,有党员干部的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问题,也有经济领域、教育领域、医疗领域和司法领域等腐败问题。情况虽然说千差万别,但是反腐举措,并不见得十分得力,或说明确实效。
因为腐败不断漫延,让整个社会陷入严重失衡状态。一切基于公平、公正理想的制度与措施,就是因为腐败利益集团或群体的极力反对和抵制,结果难以实现。腐败的侵蚀,让权力呈现病态,严重地破坏了我党的威信和政府的公信力,也动摇着民众对未来的信心。
近日,广东省茂名市揪出一批腐败分子,包括茂名市委书记罗荫国、常务副市长杨光亮、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倪俊雄、副市长陈亚春等。据《瞭望》周刊透露,杨光亮将手中权力“产业化”,长期收红包、放高利贷,在多地购置房产数十套,家有存款约6500万元。
按照中国共产党组织原则,市委书记是一市领导班子的班长,市委常委、副市长都是领导班子成员,受班长领导和监督,班子成员也有权利、有义务监督班长。
目前,我们尚不知道茂名市委是谁先腐败的。但是,有一点完全可以肯定:如果是该班子成员先腐败的,他们就不会认真监督书记;如果是书记先腐败的,自然就不会认真监督班子成员。这种状况的漫延,正是腐败温床不断在成长。
在我们的监督体系中,有上级监督、同级监督、下级与群众监督。但是实践中反复证明:一是“上级监督太远”,基本上是事后查处,而不是预防;二是“下级监督太难”,腐败本来就谋于密室,即使有人知情举报,也未必被当回事。《瞭望》周刊在调查杨光亮腐败问题时,通篇都是“有关知情人介绍”、“当地知情人透露”。说起来,杨光亮“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就大肆收受红包”、1995年即直接干预工程建设。所谓下级和群众监督,说来容易做来难。
按照原有比较靠谱的设计制度,在领导班子内部里进行相互监督。权力掌握在不同成员手中,相互起到一种权力制衡作用。班长对班子成员有领导和监督的岗位职责,是防止腐败的重要监督力量。如果相当部分班子成员自己不干净,所谓相互监督的力量就会骤减,干净的班子成员可能独善其身,也可能看到了腐败的机会。尤其如果 班长自己屁股不干净,所谓相互监督,就基本上只是一句好听不管用的空话。
领导班子大面积腐败的现象,近年出现频频。这是所谓的窝案,是领导班子成员涉及到的腐败。
2006年,湖南郴州系列腐败案就是很典型的案例,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被抓,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和副市长雷渊利先后落马。安徽副省长王怀忠在安徽阜阳时,全市800多人买官卖官。象这样的内部相互监督完全不起作用,剩下的唯一渠道,只有下级和群众的举报,等到上级受理查处时,人民的损失已经无可挽。此类案件最大后遗症,就是“老百姓不再轻易相信台上的领导”。原郴州市委书记、市长、市纪委书记、副市长、宣传部长、组织部长等接连因受贿等问题落马。人们戏称,“在监狱里可以召开郴州市委常委会了”。郴州市委、市政府的公信力接近崩溃。
对共和国而言,信心比黄金更重要;对民众而言,信心是幸福生活的基础。全力反腐,改革制度和体制,培育消除腐败的土壤,遏制“腐败文化”的滋生蔓延,无疑能增强人们对政府的信任度,坚定人们对国家的信念。
现在预防官员腐败,这方面最有效的手段是阳光法治,是建立官员信息库,监控官员的财富,如银行账户、房产和子女就业等情况。而建立官员信息库,最简单可行的制度形式,就是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和公示制,让官员定期申报自己家庭的财产收入和变动情况——不仅要他们自己申报,监管部门更要主动掌握他们的财产信息。建立起官员信息库,及时监控官员银行账户的异常变动,了解到他们不明来源和无法解释的财产,这才是最直接的腐败预防手段。发达国家的反腐经验证明,官员财产阳光制度-----申报和公示制,是最有效的反腐利刃。
但是,这种最直接有效的反腐手段,却受到既得利益群体的强力阻碍,一直得不到实施。舆论自1988年开始就呼吁推行财产申报制,有关部门一直回应“在研究”,90年代后虽先后出台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以及《关于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却得不到落实和执行。近年来每次全国两会,都有代表委员提这方面的议案提案,重庆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连提6年,可回复都是“论证研究”或“逐步推进”。真正的官员财产申报制不出台,官员信息库就无法建立。
如果官员信息库无法建立,官员阻力大,就打主意建立公民信息库,以此预防腐败。显然是转移焦点,回避问题。预防官员腐败,要迅速建立“官员信息库”,而不是建立“公民信息库”?不是每一个公民都有腐败的可能,不要搞“贪官生病,却让全民吃药”!
反腐是民心所指,即是改革所在。温总理的这番话,既是对当下社会现实的客观评判,传递着中央致力铲除腐败的决心,同时也明确政府机构的改革方向——建立完善的社会监督机制,将政府置于人民批评、监督之下,建立廉洁、有效的政府,带领民众走出转型困境,迈向新时代。
全力反腐,改革制度和体制,培育消除腐败的土壤,遏制“腐败文化”的滋生蔓延,无疑能增强人们对政府的信任度,坚定人们对国家的信念。
曾经农民皇帝朱元璋,对待腐败官员,采取的是铁血甚至残酷的政策,但是,明朝的官员还是照贪不误,以至于朱元璋感慨:“奈何朝杀而暮犯!”
所以说,唯有有效地预防腐败,避免腐败损失,是对各级权力实施有效监督。现有的上级监督、班子内部监督,实际上归结为内部监督,在现实实践中容易失灵。只有扩大外部监督,动员各种社会力量监督权力,这不是什么理论课题,而亟需用进入具体操作的时候。
“民有所呼,政有所应。”针对腐败问题,温家宝指出,解决人民的怨气,实现人民的愿望就必须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政府。
古语云:“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只有充分发挥民众的监督作用,国家监督与社会监督并存,相辅相成,才能有效遏止腐败现象蔓延。近年,民众通过互联网揭发不少贪腐官员,只有当局高度重视民众举报,迅速跟进调查,才能令一批批官员锒铛入狱,这就必须动员各种社会力量监督权力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