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署日前公布了京沪高铁建设项目2010年跟踪审计结果,在长达2个月的跟踪审计中,审计署查出个别施工单位及个人转移挪用公款和建设资金1.87亿元及其他相关问题。此外,还审计出提前进场开工、未开工先结算工资、工程监理不到位、环境毁坏等诸多问题。审计署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京沪高铁建设项目新一年的跟踪审计将在今年6月开始进行。(中国广播网3月23日)
动辄1.87亿元巨额资金的转移挪用,让人心痛、愤怒,然而,审计署跟踪审计之后的及时披露,又让公众稍稍感释怀。
从2009年开始,国家审计署就实施了对京沪高铁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实践也证明,跟踪审计行之有效,值得期待。从铁道部、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反馈情况看,相关各方的整改措施还是积极的,相关规章制度也在完善之中。可以说,审计部门一改过去工程项目完工之后才进行审计的做法,变事后审计为事前介入、事中跟踪,或可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以往那种积重难返、木已成舟的局面,有效提高国家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助于进一步发挥审计部门的“免疫功能”。
不过,在建设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还只是一个必要的前奏、成功的序曲。接下来的,应该是雷霆万钧的严厉问责,问责跟得上,则可能放大跟踪审计的积极作用;问责跟不上,则问题必然会越审越多,“屡审屡犯”。
从审计署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得知,尽管京沪高铁项目的整改措施比较积极,但是,并非完全令人满意。其中,招投标不合规和虚假发票入账问题在2009年、2010年两年审计中均有发现。2009年跟踪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并没有得到及时纠正,以致于在2010年的跟踪审计中再度出现。屡查屡犯,改过了再犯,长此下去,跟踪审计也将大打折扣。公众有理由追问,这些单位和个人为什么敢于在同一条河流中一再湿鞋?有关部门到底有没有进行问责?
国家重点项目建设投入资金巨大,社会影响深远,公众对其中的资金使用产生疑窦和焦虑,也在情理之中。也因此,对待审计中出现的诸多违规违法行为,绝不能仅仅停留在“整改”上。退一步讲,京沪高铁项目建设的相关各方,怎么可能不了解基本的资金使用规范,招投标、监理、环评的的相关规定?既然明知故犯,那就不能只是采取和风细雨的劝善式“整改”,还应该辅以震慑性的严厉问责。
此外,刚刚披露的2010年跟踪审计结果的后续处置,似乎也应该对公众有一个交代。既然审计署已经表示,已将上述涉嫌违法违纪问题分别移送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那么,及时公布查处结果、问责情况,应该是跟踪审计之后的必然路径。
毕竟,跟踪审计的要义在于及时发现问题,尽量减少损失,坚决杜绝不法之徒的觊觎。正如审计署有关负责人所表示的那样,对京沪高铁的持续跟踪审计,是为了促进这条我国历史上一次建设里程最长、投资最大、标准最高的高速铁路顺利建成。如果听任类似“屡审屡犯”的情形一再上演,不仅可能会伤及经济社会的良性运行,伤害社会公平,也将对政府的权威形成挑战。
中央一再明确要求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审计结果,审计署也态度坚决,严格审计,屡审屡犯,屡犯屡审。当此之时,唯有对违法违纪者严格问责,施以党纪国法的严厉惩处,方才有可能杜绝以身试法者,还国家重点项目建设以高效廉洁。
注:新京报见报社论标题为:要“跟踪审计”,也要“跟踪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