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罚高管短线交易说明了什么
张立栋
本周二,证监会通报了两起短线交易案,与此同时,相关负责人对公司高管及大股东短线交易再次发出警告。
印象中,这是管理层向市场发出数度警告中较为严厉的一次——拿本次通告的案件来说,ST高新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风顺,由于在限制期内短线交易本公司股票,他被行政处罚,被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笔者在这份早在今年二月做出的处罚书中看到,王风顺所涉事件并不复杂:利用其弟账户,自2008年1月至2009年1月期间,先后委托买入ST高新31笔,共计439090股;同期分别委托卖出24笔,上述439090股陆续卖出,累计亏损32万余元。
请注意,这是一笔亏损的交易。而就是面对这笔亏损交易,证监会并不手软,对其警告并罚款三万。
证监会负责人说,由于王风顺在这个短线交易中没有获利,因而仅对其处以警告和罚款;如果获利的话,可能还要进一步调查,并对交易过程中是否涉及内幕交易进行认定。
对一笔亏损的高管短线交易除以严厉的惩罚,这说明什么?
从不同视角或许能读出不同意味:正面解读,说明证监会眼里揉不得沙子,将会进一步严格执法,凡是触碰了红线的一律不能逃脱。
也有不同的理解,那就是,难道一度猖獗的公司高管短线交易真的就这么少吗?管理层是否打了苍蝇而没看到老虎?
当然,普通投资者希望是前者,希望我们的市场上类似违规现象少之又少,高管短线交易居然没有利用自己的内幕信息优势——这不是都亏损了嘛?而管理层秉公执法,对违规交易,哪怕它是亏损的都要一罚到底。
事实上,证券法早有规定,上市公司高管及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得从事短线交易。但是你我都清楚,这个市场上公司高管们进行直接或间接短线交易的并不鲜见。
高管将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在买入六个月内卖出或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回就属于短线交易。这种事情私下里有多少我不清楚,但仅公司自己公告的也不算少。两年前,中小板公司中就有科华生物、科陆电子、广宇集团、深圳惠程、九鼎新材等数家公司的高管发生过短线交易,公司主动进行了公告。当然,当时相关部门也并没有进行过严厉处罚,公司也都以“误操作”为理由进行了解释。
此外,去年初的时候,紫鑫药业原监事郭勇也被“重罚”过,只不过那次是公司内部处罚。值得一提的是,那笔交易也很有趣——郭勇只交易了500股,其于2009年8月7日买入并于2010年1月7日卖出,收益1057.84元。
为一千元挨了罚还被市场广而告之,不知当事人作何感想。
更有趣的还在后面:吉林制药也曾公告称,副总经理刘煜买入公司股票1400股,成交均价7.86元,数日后卖出350股,成交均价7.99元,构成短线交易。公司收取其上述股票交易行为所得收益45.5元。这回收益更少,连五十块都没有。
如此看来,这市场上太平得很,没有老虎,顶多也就有几只苍蝇,如果是这样,那可真是投资者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