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5日《上海证券报》报道,随着新股发行改革的逐步推进,证监会近期大幅压缩审核时间,发行节奏市场化特征日益明显。部分投行人士称,“近期IPO审核效率大大提高,材料上报后1到2个月内就会反馈,半年之内就有望完成从受理到发行的全过程。”
缩短IPO审核时间,将IPO项目从受理到发行的时间控制在半年内,这是管理部门为进行发行制度改革所进行的又一项新的探索。但这种探索对于进一步完善新股发行制度并无帮助,其结果甚至是南辕北辙。
进入今年以来,进一步改革新股发行制度的呼声不绝于耳。虽然总体说来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但在积极尝试方面,管理层还是有实际行动的。比如,为遏制发行人超募的问题,管理层要求新股上会务必要对首发比例严加控制。比如,将中小规模发行人首发比例的上限控制在不超过总股本25.1%的范围之内。但正如控制首发比例不仅无助于遏制超募,甚至还进一步促进新股发行价格提高一样,缩短IPO审核时间同样是弊大于利,不利于发审委提高发审工作的质量,进而不利于替中国股市把好第一道关。
目前发审工作面临的问题非常严峻。一方面由于新股成功上市后带来的巨大利益诱惑,这就使得大量的公司都涌到IPO这条道上来了,甚至就连一些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通过包装、造假等方式也跻进IPO的队伍里来。这需要发审委员们来认真细仔地辨别。另一方面,发审工作又只是停留在“听故事”阶段,并不深入到上会公司的现场去深入了解情况,这就很容易让一些包装漂亮的公司蒙混过关。正是基于这样的现实,今年4月6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保荐项目尽职调查情况问核程序的审核指引》,通过在发审过程中增加“问核机制”来保证保荐人尽职尽责,提高新上市公司质量。如在每个保荐项目见面会当天,由审核人员约请保荐机构的保荐业务负责人或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字保荐代表人,逐项询问该项目主要问题的尽职调查工作情况,并由上述人员签字确认其已勤勉尽责履行各项尽责调查义务。其问题将涵盖审核过程中关注的近40个方面,包括投资者投资判断时关注的重要事项。因此,根据“问核机制”,发审过程中的审核时间应该是进一步延长,如果是缩短审核时间,这岂不是让包括“问核机制”在内的发审过程形同走马观花了?
不仅如此,缩短IPO审核时间也不利于发挥舆论方面的监督作用。由于发审工作所存在的巨大漏洞,最近几年舆论监督在发审过程中发挥出巨大的作用。一些问题公司最终就是倒在了舆论监督面前。但IPO审核时间压缩,将受理到发行的时间控制在半年内,这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缩短了过会公司接受舆论监督的时间,不利于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很容易让一些“人造美女”蒙混过关。
因此,为了保证新公司的质量,IPO审核时间不仅不应该缩短,而且还应该适当延长。IPO审核工作不能为了加快新股上市节奏,而放松对IPO审核工作的要求。若果真如此,那就是对投资者的不负责,就是对中国股市的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