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免一补”,即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课本费,并给贫困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国家自2003年起实行该政策以来,为广大农村尤其是西部地区基础教育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然而,国家“两免一补”政策的好经,在一些地方(应该是很多地方)却念歪了!有媒体报道,河南上蔡县一些学校在落实国家“两免一补”政策中的“一补”时不够到位,有的贫困生得不到补助,家庭富裕的学生却能得到贫困补助。对此校方解释,因为有的贫困学生碍于面子不愿申报。面对记者,芦岗一中的一位副校长强调:补助有限,不可能面面俱到,并埋怨部分家长“多事”。
拿国家的钱办自己的事,这种损人利己的事情在中国大地是比比皆是。为什么大多数的人都见怪不怪呢?主要是这不是一个单独事件,最起码类似的事件太多,大家都都习惯了。
俗语说:“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人不为己,天地可诛。”当教育和金钱变得如此亲密之后,有些地区却走了样、变了味,存在“暗箱”操作。享受优惠政策的学生竟是“人情户”、“关系户”、“权贵户”,使真正的贫困生被拒之门外,把一项好端端的民心工程变成了伤心工程、闹心工程,严重背弃了教育公平原则。
毋庸置疑,“两免一补”这道道德题,不仅拷问着官员,拷问着教师、“拷问”着家长,更“拷问”着孩子的心灵。其重要的原因是教育管理和政策执行者的失职。正如中国之声《新闻纵横》点评说:贫困生得不到补助,富裕生月月领钱,如此“走样”的贫困补助,校方竟然毫无歉意。如果说没领补助的贫困生是“爱面子”,那领了补助的富裕学生“面子何在”?“两免一补”政策的资助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本就不是面面俱到,既然补助对象界定明晰,那么富裕学生领到了补助,是不是该给发放不力的部门找找问题呢?
有人选择了欺诈,有人选择了诚信。对于剥夺了部分贫困生应该享受的“两免一补”,只要明白事理的人都应该对此提出自己的质疑,因为公道自在人心。但无论怎样,我们愿意看到的是“两免一补”为更多的农村贫困孩子带来阳光。
千万不要再让“两免一补”的发放变味了!
“两免一补”为何总现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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