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德统一后,东德边防军某士兵被受害者家人控告上了法庭,他需要为东德时期向翻越柏林墙的叛逃者开枪致其死亡承担法律责任。这位士兵辩解说,他是在执行上级命令。作为士兵,他必须要执行上级命令,因为这是他的责任。
庭审法官说了下面可以载入史册的话,大意是:作为一个士兵,你可以执行你的责任;可是,作为一个人,你可以将枪口抬高一厘米。
执行命令不是作恶的理由,也不是屠杀的借口,在服从和人性之间,可以选择服从,却不能放弃人性。没有人能够逃脱最终的审判,即使是在执行命令,也不能践踏、篡改甚至肆意扭曲、决定他人的命运。
审判结果是,那位前东德士兵被判刑三年半,而且不得保释。
小远2011年4月5日星期二 22:01晴上海理道之理道文化兔,我只是一只有文化的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