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建设的确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但完全可以通过引入社会资金解决。有人认为保障房投资回报太低,无法吸引大量的社会资金。保障房回报低?笔者有点疑惑,想想终于明白,如果加上土地成本,保障房的回报的确太低,但作为保障住房,政府将土地成本加进保障房的建设成本中合理吗?这不是等同于向慈善款征税吗?
笔者大概算一笔账(笔者不是搞工程的,数据是从朋友那打听的),以占60%的公租房为例(经适房、限价房政府不但无负担还有盈利的不作考虑,廉租房比例不高,政府完全有能力负担也不作考虑),除去土地成本和各项税费,建安成本大概就是2000元/平方米左右,公租房平均租金以市场价一半计算,约15元/平方米(根据满堂红数据,目前租金约35元/平方米/月,考虑到公租房不可能建在中心区,参考租金或较市场价偏低,故参考标准取30元/平方米/月),理论投资回报率9%,远高于市场平均的3%,加上租金每年5%左右的自然增长,回报率绝对超过10%,难道没有吸引力?
政府完全可以以土地入股,吸引社会资金投资,由政府定价,企业运营,15年后再由政府收回。这既解决了资金缺口问题,也吸引大量投资资金起到稳定商品房价格的作用,同时也为政府未来提供稳定收益。通过这种合作投资方式,可以解决社会资金的投资、管理、退出的问题,何乐而不为?只是地方政府愿不愿意土地出让金以及税费等眼前的肥肉而已。
保障房理应完全由政府提供,但地方政策以资金缺口太大为由,既不想出钱同时又想改土地出让金,是不是既要当*子,又要立***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