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81号文:控量转为量质并控
7月25日中国银监会发字81号文件,一石激起千层浪。许多在筹建申报中的拟设村镇银行遭遇“休克”死,尤其那些逆程序操作尚未正式报筹建申请文件但已开始招聘人员、选址装修的,更是欲哭无泪。
简要分析,81号文核心就是收权,中国银监会由“一控”变为“三控”,或者说由简单地控量转为量质并控。这个主旨就是第一条“调整组建村镇银行的核准方式”。过去中国银监会只管设立多少,现在不仅要管设立多少,还要管设在哪里,由谁发起设立。核心变化是对主发起银行的确定权和对设立地点的确定权上收。有媒体说村镇银行审批权上收,当属误读,在数量、地点、发起银行由中国银监会“三控”的大框架下,筹建审批和开业审批的权限和流程并没有变。
第二条讲地点。核心是挂钩问题。两个变化:一是由点对点挂钩变为省份对省份挂钩,政府引导的成分或者说非市场化的成分加重了。二是对顺序进行规范,先“被带”后“带”。就是东带西、城带乡、发达带欠发达,防止空挂钩,这是对政策本意的回归,当然是理应这样的。
第三条和第四条讲主发起银行。第三条讲资格,今后的发起模式只有规模化、批量化,发起银行必须达二级以上(含),还有其它一系列严格的条件。能真正达到这些条件同时又真正有规模化、批量化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意愿的银行,放眼全国微乎其微,因此对此条规定估计后续会做出调整。第四条讲核准主发起银行的流程。申请文件主送银监会,抄送属地监管局,由属地银监局初审、银监会核准。主发起银行资格核准后,再按现规定报村镇银行设立地银监局审批筹建,报银监分局审批开业。
总体讲是一种“休克疗法”。第五条讲过渡性措施,两个:一是对已批筹的,继续按原规定申请开业。二是对已受理但尚未批准的,由“一控”变为“两控”,即主发起银行资格也要报银监会核准。在核准时,对符合规范化、批量化设立条件的(即新规定的条件),予以积极支持(言外之意即对其它一般支持)。
再综观整个文件,仍强调两个坚持:市场定位(支农支小、服务县域):发展模式(东补西、城带乡)。新提出两个方向:规模发展;合理布局。核心就是由控量转为量质并控。该文件也标志着村镇银行的发展由快速发展期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即调整提升期,集中体现了“坚持质量为先”的思想。可预见,在把住机构准入之后,下一步对村镇银行业务发展的监管也必将秉持“质量为先”原则。
(2011年7月28日)
解读81号文:控量转为量质并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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